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光電與材料科技學士學位學程 |
學測、英聽篩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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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總成績採計方式及佔總成績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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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總成績同分參酌之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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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階段 | 第二階段 | ||||||||
| 科目 | 檢定 | 篩選 倍率 | 學測成績 採計方式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指定項目 | 檢定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
校系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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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12
| 國文 | -- | -- | *1.00 |
50%
| 審查資料 | -- | 20% |
一、學科能力測驗總級分
二、數學學科能力測驗 三、英文學科能力測驗 |
| 招生名額 | 15 | 英文 | 均標 | 6 | *1.00 | 面試 | -- | 30% | ||
| 性別要求 | 無 | 數學 | 均標 | 3 | *1.00 | |||||
| 預計甄試人數 | 45 | 社會 | -- | -- | *1.00 | |||||
| 原住民外加名額 | 1 | 自然 | 均標 | 5 | *1.00 | |||||
| 離島外加名額 | 無 | 總級分 | -- | 4 | -- | |||||
| 指定項目甄試費 | 1100 | 英聽 | -- | -- | -- |
| 寄發(或公告)指定 項目甄試通知 | 106.3.17 | 指 定 項 目 內 容 | 審查 資料 | 項目:高中(職)在校成績證明 40 %、自傳(學生自述) 60 % 說明:自傳一篇約1000字,內容含求學經過與得失、申請動機、未來大學四年學習規劃、對未來的生涯規劃及人生期望,可併附成果作品、競賽結果或其他有利於審查資料。 |
| 繳交資料收件截止 | 106.3.27 | |||
| 指定項目甄試日期 | 106.4.14 | |||
| 榜示 | 106.4.21 | 甄試 說明 | 1.甄試依據學生學習性向、學習態度、學習計畫、學系與產業認識、對答表現及專業競技等綜合表現評量,評分比重:表達能力佔50%,組織能力佔50%。 2.符合本校弱勢學生資格者,請於106年3月24日前,郵寄相關證明文件供審查。本校弱勢學生定義、規定、需檢附文件,請詳見本校簡章總則說明。 3.本系網址:http://www.omt.ntou.edu.tw/聯絡電話:(02)2462-2192轉6701。 | |
| 甄選總成績複查 截止 | 106.4.25 | |||
| 離島外加名額縣市別限制 | (無) | |||
備註 | 1.本系由本校光電所與材料所聯合支援,以培育光電與材料高科技人才。2.學生未來可直接報考本校光電科學研究所、材料工程研究所的碩士班,可申請本校「學碩士五年一貫學程」,最快可於五年內取得學士及碩士學位。3.本學系除注重理論與實務經驗外,更注重專題研究訓練。畢業後除可於各大科技公司從事光電與材料領域研發與製程工作,亦可朝教育、學術研究單位及政府機構發展。4.本系必修化學實驗及光學實驗相關課程,有視覺障礙、辨色力異常或精神障礙者,宜慎重考慮。5.招生名額內將優先錄取弱勢學生至多2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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