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山大學
劇場藝術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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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測、英聽篩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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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總成績採計方式及佔總成績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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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總成績同分參酌之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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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階段 | 第二階段 | ||||||||
| 科目 | 檢定 | 篩選 倍率 | 學測成績 採計方式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指定項目 | 檢定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
校系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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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032
| 國文 | -- | 8 | *1.50 |
40%
| 審查資料 | -- | 10% |
一、面試(含術科考試)
二、審查資料 |
| 招生名額 | 32 | 英文 | 均標 | 8 | *1.50 | 面試(含術科考試) | 70分 | 50% | ||
| 性別要求 | 男16女16 | 數學 | -- | -- | -- | |||||
| 預計甄試人數 | 96 | 社會 | -- | 3 | *1.00 | |||||
| 原住民外加名額 | 1 | 自然 | -- | -- | -- | |||||
| 離島外加名額 | 2 | 總級分 | -- | -- | -- | |||||
| 指定項目甄試費 | 1500 | 英聽 | -- | -- | -- |
| 寄發(或公告)指定 項目甄試通知 | 106.3.16 | 指 定 項 目 內 容 | 審查 資料 | 項目:高中(職)在校成績證明、自傳(學生自述)、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成果作品、競賽成果(或特殊表現)證明、英語能力檢定證明 說明:英語能力檢定證明(如大學入學考試中心英聽、多益、全民英檢或托福等考試成績)為展現個人能力之一環,非必備項目。 |
| 繳交資料收件截止 | 106.3.23 | |||
| 指定項目甄試日期 | 106.4.1 | |||
| 榜示 | 106.4.21 | 甄試 說明 | 1.面試當天請攜帶國民身分證(護照)正本、第二階段應試通知單應試。2. 面試:含舞臺設計繪圖、面試及術科表演考試,以測試對專業領域之興趣、潛力、想像力、理解力及分析能力。其中,術科表演考試包含即興表演、才藝表演、問答、肢體動作四個項目。 | |
| 甄選總成績複查 截止 | 106.4.25 | |||
| 離島外加名額縣市別限制 | 1名限澎湖縣、1名限金門縣 | |||
備註 | 1.請於106年3月2日12:00起至本校首頁/招生資訊/個人申請入學 網頁項下點選【考生須知】,務請參閱「學系甄試須知」,並依規定時程辦理繳費、報名及上傳審查資料,本校不再另寄發紙本資料。 2.個人申請保留符合照顧弱勢及就近入學名額1名,相關事宜悉依【本校之重要事項說明】辦理,請務必查閱。 3.網址:http://ta.nsysu.edu.tw,電話(07)5252000轉34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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