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
獸醫學系 |
學測、英聽篩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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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總成績採計方式及佔總成績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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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總成績同分參酌之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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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階段 | 第二階段 | ||||||||
| 科目 | 檢定 | 篩選 倍率 | 學測成績 採計方式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指定項目 | 檢定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
校系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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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412
| 國文 | 均標 | 3 | *1.00 |
40%
| 審查資料 | -- | 0% |
一、口試
二、學科能力測驗成績 |
| 招生名額 | 30 | 英文 | 前標 | 4 | *1.00 | 口試 | 70分 | 60% | ||
| 性別要求 | 無 | 數學 | 均標 | 3 | *1.00 | |||||
| 預計甄試人數 | 90 | 社會 | -- | -- | -- | |||||
| 原住民外加名額 | 無 | 自然 | 前標 | 3 | *1.00 | |||||
| 離島外加名額 | 2 | 總級分 | 前標 | 5 | -- | |||||
| 指定項目甄試費 | 1500 | 英聽 | -- | -- | -- |
| 寄發(或公告)指定 項目甄試通知 | 106.3.16 | 指 定 項 目 內 容 | 審查 資料 | 項目:高中(職)在校成績證明、自傳(學生自述)、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社會服務證明、其他(實習證明及心得) 說明:1.自傳:14號字,750字內。2.讀書計畫:14號字,250字內。3.其他(實習證明及心得):(1)至動物醫院、畜牧場、養殖場、動物園、收容所等相關單位實習40小時以上,並檢附證明(請同時上傳實習證明及心得,並於口試當日繳交實習證明正本)。(2)14號字,1000字內。 |
| 繳交資料收件截止 | 106.3.20 | |||
| 指定項目甄試日期 | 106.3.31 至 106.4.1 | |||
| 榜示 | 106.4.24 | 甄試 說明 | 1.口試時間:3月31日及4月1日上午8:30起。(以口試公告為準) 2.口試成績包含備審資料評審,口試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3.詳細口試方式、時間及地點,請於3月27日中午12:00起參閱本系網址公告。 | |
| 甄選總成績複查 截止 | 106.4.25 | |||
| 離島外加名額縣市別限制 | 1名限澎湖縣、1名限金門縣 | |||
備註 | 1.聯絡電話:(02)33663762 陳小姐 2.本系網址:http://www.vm.ntu.edu.tw/DVM/。3.本系為五年制。4.聽覺障礙、視覺障礙、精神障礙、辨色力異常或四肢有嚴重障礙而影響動物診療實習者,不適宜選填獸醫學系。5.通過第一階段篩選者,請務必於3月16日9:00起至http://reg.aca.ntu.edu.tw/106app.asp詳閱本校相關規定及繳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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