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大學
環境與食品安全檢驗學士學位學程食品檢驗組 |
學測、英聽篩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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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總成績採計方式及佔總成績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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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總成績同分參酌之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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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階段 | 第二階段 | ||||||||
科目 | 檢定 | 篩選 倍率 | 學測成績 採計方式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指定項目 | 檢定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校系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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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22
| 國文 | -- | -- | *1.00 |
20%
| 審查資料 | -- | 80% |
一、自然學科能力測驗
二、審查資料 |
招生名額 | 12 | 英文 | -- | -- | *1.00 | 團體面談及認識本系 | -- | 0% | ||
性別要求 | 無 | 數學 | -- | -- | *1.00 | |||||
預計甄試人數 | 48 | 社會 | -- | -- | -- | |||||
原住民外加名額 | 1 | 自然 | 底標 | 4 | *1.00 | |||||
離島外加名額 | 無 | 總級分 | -- | -- | -- | |||||
指定項目甄試費 | 550 | 英聽 | -- | -- | -- |
寄發(或公告)指定 項目甄試通知 | 107.3.29 | 指 定 項 目 內 容 | 審查 資料 | 項目:高中(職)在校成績證明、自傳(學生自述)、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 說明:以上審查資料項目為指定項目甄試時評分之資料內容,學生視能力自由提供,但申請學系得依每項資料之重要 程度設定成績比例。 |
繳交資料收件截止 | 107.4.11 | |||
指定項目甄試日期 | 107.4.11 至 107.4.15 | |||
榜示 | 107.4.26 | 甄試 說明 | 1.本學程第二階段辦理團體面談及認識本學程,不予計分,未參加之學生,不影響其是否錄取之權益,請考生踴躍報名參加。面試地點依指定項目甄試通知辦理。若不克前來,請以電話通知系辦。聯絡電話:06-2785123轉3401。 2.審查資料本校鼓勵學生自行準備,評審標準著重在創意、內涵與簡潔平實,不宜假手他人或委託廠商製作。 3.歡迎有志接受本校專業教育,並以本學程(含分組)為唯一升學與生涯規劃發展目標之青年報考。 | |
甄選總成績複查 截止 | 107.4.30 | |||
離島外加名額縣市別限制 | (無) | |||
備註 | 1.本組保留符合照顧弱勢入學名額1名為原則,相關事宜悉依本校簡章總則之【重要事項說明】第2點辦理,請務必查閱。 2.本學程希望能甄選對環境與食品檢驗分析議題有興趣之高中生,未來能為食品安全與衛生工作盡一份心力。 3.本學程目的在培養環境與食品領域檢驗分析專業人才。4.本學程包含實驗及實習科目,對於視覺〈辨色能力〉、言語、聽力、行動、精神障礙者,申請時宜慎重考慮。5.本學程分組說明,請參閱本學程網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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