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9日 星期一

107個人申請-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工程科技學士學位學程/學測成績標準

107個人申請-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工程科技學士學位學程/學測成績標準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海洋工程科技學士學位學程
學測、英聽篩選方式
甄選總成績採計方式及佔總成績比例
甄選總成績同分參酌之順序
第一階段
第二階段
科目
檢定
篩選
倍率
學測成績
採計方式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指定項目
檢定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校系代碼
021252
國文
--
--
*1.00
50%
審查資料
--
20%
一、數學學科能力測驗
二、自然學科能力測驗
三、英文學科能力測驗
四、學科能力測驗總級分
招生名額
13
英文
--
--
*1.50
面試
--
30%
性別要求
數學
後標
3.5
*1.50
 
 
 
預計甄試人數
46
社會
--
--
--
 
 
 
原住民外加名額
1
自然
--
6
*1.50
 
 
 
離島外加名額
總級分
--
5
--
 
 
 
指定項目甄試費
1100
英聽
--
--
--
 
 
 
寄發(或公告)指定
項目甄試通知
107.3.29
審查
資料
項目:高中(職)在校成績證明、自傳(學生自述)、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競賽成果(或特殊表現)證明、社團參與證明
說明:1.審查資料評分包括:高中(職)在校成績證明,自傳(學生自述),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競賽成果或特殊表 現、社團參與。 2.自傳一篇1000字內,內容含求學經過與得失、對未來的生涯規劃及人生期望。讀書計畫內容 含申請動機、未來大學四年學習規劃,請以A4直放橫書。社團參與、競賽作品請附證明文件。
繳交資料收件截止
107.4.11
指定項目甄試日期
107.4.20
榜示
107.4.27
甄試
說明
1.面試在評量學生語言表達能力,反應思辨能力以及本系相關知識,內容包括(1)人格特質與價值觀,(2)學習性向及校系認同,(3)基本知識。
2.符合本校弱勢學生資格或設籍連江縣或就讀連江地區高中職學生者,請於107年4月9日前,郵寄相關證明文件供審查。本校弱勢學生定義、規定、需檢附文件,請詳見本校簡章總則說明。
甄選總成績複查
截止
107.5.2
離島外加名額縣市別限制
(無)


備註

1.旨在培育海洋工程科技且具跨領域國際高階人才,招收對海洋產業具有高度熱忱之有志青年。
2.大一於基隆研修基礎專業課程、大二至馬祖校區研修共同專業課程、大三至大四於基隆依興趣選擇適當學程修習跨領域專業課程,包括海洋土木組及海洋機電組之專業。另安排企業實習。並提供優秀入學等獎助學金,在馬祖期間提供部分生活費及船票費,詳本校簡章總則。3.本系招生名額內優先錄取:弱勢學生至多1名、設籍連江縣或就讀連江地區高中職學生至多2名。4.網頁:http://www.oet.ntou.edu.tw/;聯絡電話:(02)24622192轉6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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