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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吳大學
社會工作學系 |
學測、英聽篩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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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總成績採計方式及佔總成績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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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總成績同分參酌之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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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階段 | 第二階段 | ||||||||
| 科目 | 檢定 | 篩選 倍率 | 學測成績 採計方式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指定項目 | 檢定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
校系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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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062
| 國文 | 後標 | -- | *1.00 |
50%
| 審查資料 | -- | 10% |
一、面試
二、學科能力測驗成績 三、審查資料 四、學科能力測驗總級分 |
| 招生名額 | 60 | 英文 | -- | -- | *1.00 | 面試 | -- | 40% | ||
| 性別要求 | 無 | 數學 | -- | -- | *1.00 | |||||
| 預計甄試人數 | 180 | 社會 | -- | -- | *1.00 | |||||
| 原住民外加名額 | 5 | 自然 | -- | -- | -- | |||||
| 離島外加名額 | 2 | 總級分 | -- | 3 | -- | |||||
| 指定項目甄試費 | 1000 | 英聽 | -- | -- | -- |
| 寄發(或公告)指定 項目甄試通知 | 106.3.17 | 指 定 項 目 內 容 | 審查 資料 | 項目:高中(職)在校成績證明、自傳(學生自述)、社團參與證明、社會服務證明、其他(工作經驗證明) 說明:1.工作經驗證明僅適用非應屆畢業生。無,則免附。 2.審查資料提供指定項目「審查資料」及「面試」使用。 |
| 繳交資料收件截止 | 106.3.23 | |||
| 指定項目甄試日期 | 106.4.9 | |||
| 榜示 | 106.4.20 | 甄試 說明 | 1.本校於106年3月10日網頁公告指定項目甄試通知單,請考生先行詳閱並預作準備(http://www.scu.edu.tw/點選「招生訊息」)。 2.通過篩選並完成繳費考生,務必依「指定項目甄試通知單」規定時間上本校網頁選填考試當日面試時段。面試時間表公告後,除非經審核通過,一律不予異動,請考生審慎考慮。 | |
| 甄選總成績複查 截止 | 106.4.24 | |||
| 離島外加名額縣市別限制 | 1名限澎湖縣、1名限金門縣 | |||
備註 | 1.本系以培養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為目標,歡迎關心社會弱勢、具有強烈助人及促進社會變革志向,並擁有服務熱忱的妳/你,共同參與社會工作的行列。 2.通過第一階段篩選考生,本校不再另函通知,請務必至本校網頁「招生訊息」查詢個人繳費資訊,並於106年3月23日22時前上傳書面審查資料與繳交甄試費(由於時間緊迫,請有意報名考生預為籌備相關資料)。 3.本系提供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考生擇優2名,於第二階段指定項目「面試」原始分數加分10%優待。 | |||
國立臺灣大學
社會工作學系 |
學測、英聽篩選方式
|
甄選總成績採計方式及佔總成績比例
|
甄選總成績同分參酌之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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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階段 | 第二階段 | ||||||||
| 科目 | 檢定 | 篩選 倍率 | 學測成績 採計方式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指定項目 | 檢定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
校系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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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12
| 國文 | 均標 | 5 | *1.00 |
40%
| 審查資料 | -- | 0% |
一、社會工作相關議題筆試
二、口試 三、學科能力測驗成績 |
| 招生名額 | 19 | 英文 | 均標 | 2 | *1.00 | 社會工作相關議題筆試 | 70分 | 20% | ||
| 性別要求 | 無 | 數學 | 均標 | 5 | *1.00 | 口試 | 70分 | 40% | ||
| 預計甄試人數 | 38 | 社會 | 均標 | 5 | *1.00 | |||||
| 原住民外加名額 | 3 | 自然 | -- | -- | -- | |||||
| 離島外加名額 | 2 | 總級分 | -- | -- | -- | |||||
| 指定項目甄試費 | 1500 | 英聽 | -- | -- | -- |
| 寄發(或公告)指定 項目甄試通知 | 106.3.16 | 指 定 項 目 內 容 | 審查 資料 | 項目:高中(職)在校成績證明、自傳(學生自述)、社團參與證明、英語能力檢定證明 說明:1.社團參與證明包括優良事蹟獎狀及志願服務性社團參與證明。2.英語能力檢定證明包括大考中心高中英聽測驗成績單等 英語能力檢測證明。 |
| 繳交資料收件截止 | 106.3.20 | |||
| 指定項目甄試日期 | 106.4.8 | |||
| 榜示 | 106.4.24 | 甄試 說明 | 1.筆試時間:4月8日(六)上午10:00-12:00 ,筆試地點:校總區社會及社工系館。 2.口試時間:4月8日(六)下午1:00起,口試地點:校總區社會及社工系館。 3.考試地點及口試順序於4月6日(四)下午2時起公告於本系系網。 | |
| 甄選總成績複查 截止 | 106.4.25 | |||
| 離島外加名額縣市別限制 | 1名限澎湖縣、1名限金門縣 | |||
備註 | 1.聯絡電話:(02)33661241。2.本系網址:http://ntusw.ntu.edu.tw。3.通過第一階段篩選者,請務必於3月16日9:00起至http://reg.aca.ntu.edu.tw/106app.asp詳閱本校相關規定及繳費。 | |||
長榮大學
社會工作學系社會工作專業組 |
學測、英聽篩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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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總成績採計方式及佔總成績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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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總成績同分參酌之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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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階段 | 第二階段 | ||||||||
| 科目 | 檢定 | 篩選 倍率 | 學測成績 採計方式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指定項目 | 檢定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
校系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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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42
| 國文 | 底標 | 15 | *2.00 |
30%
| 審查資料 | -- | 20% |
一、學科能力測驗成績
二、面試 |
| 招生名額 | 17 | 英文 | -- | -- | *1.50 | 面試 | -- | 50% | ||
| 性別要求 | 無 | 數學 | -- | -- | *1.00 | |||||
| 預計甄試人數 | 51 | 社會 | -- | 3 | *2.00 | |||||
| 原住民外加名額 | 4 | 自然 | -- | -- | -- | |||||
| 離島外加名額 | 無 | 總級分 | -- | -- | -- | |||||
| 指定項目甄試費 | 550 | 英聽 | -- | -- | -- |
| 寄發(或公告)指定 項目甄試通知 | 106.3.17 | 指 定 項 目 內 容 | 審查 資料 | 項目:高中(職)在校成績證明、自傳(學生自述)、社團參與證明、其他(社會參與心得) 說明:1.自傳包含家庭介紹、求學過程、興趣、生涯規劃及為何選讀本系原因。2.其他項目(社會參與心得:包括打 工、社團、志工及課外活動心得)。3.以上審查資料項目為指定項目甄試時評分之資料內容,學生視能力自由 提供,但申請學系得依每項資料之重要程度設定成績比例。 |
| 繳交資料收件截止 | 106.3.28 | |||
| 指定項目甄試日期 | 106.4.15 至 106.4.16 | |||
| 榜示 | 106.4.21 | 甄試 說明 | 1.審查資料本校鼓勵學生自行準備,評審標準著重在創意、內涵與簡潔平實,不宜假手他人或委託廠商製作。 2.面試服裝整潔合身即可,面試目的在評量學生儀容器度、表達與邏輯分析能力、及與學習領域相關知識。 3.歡迎有志接受本校專業教育,並以本學系(含分組)為唯一升學與生涯規劃發展目標之青年報考。 4.若指定項目甄試日期因故需調整,請聯絡本校入學處06-2785601。 | |
| 甄選總成績複查 截止 | 106.4.25 | |||
| 離島外加名額縣市別限制 | (無) | |||
備註 | 1.本組保留符合照顧弱勢入學名額2名為原則,相關事宜悉依本校簡章總則之【重要事項說明】第2點辦理,請務必查閱。 2.招收關懷社會正義,對促進社會福祉有強烈意願,能深入自省並有志於服務人群者。 3.本系社工師考照率表現極佳。 4.本學系分組說明,請參閱本學系網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