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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臺灣語文學系 |
學測、英聽篩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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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總成績採計方式及佔總成績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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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總成績同分參酌之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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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階段 | 第二階段 | ||||||||
| 科目 | 檢定 | 篩選 倍率 | 學測成績 採計方式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指定項目 | 檢定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
校系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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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62
| 國文 | 均標 | 4 | *2.00 |
50%
| 審查資料 | -- | 0% |
一、國文學科能力測驗
二、社會學科能力測驗 三、英文學科能力測驗 四、指定項目甄試成績 |
| 招生名額 | 8 | 英文 | 均標 | 7 | *1.50 | 口試 | -- | 50% | ||
| 性別要求 | 無 | 數學 | -- | -- | -- | |||||
| 預計甄試人數 | 32 | 社會 | 均標 | 5 | *1.75 | |||||
| 原住民外加名額 | 無 | 自然 | -- | -- | -- | |||||
| 離島外加名額 | 無 | 總級分 | -- | 4 | -- | |||||
| 指定項目甄試費 | 1200 | 英聽 | -- | -- | -- |
| 寄發(或公告)指定 項目甄試通知 | 106.3.17 | 指 定 項 目 內 容 | 審查 資料 | 項目:自傳(學生自述)、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其他(其餘有利審查資料) 說明:1.自傳與讀書計畫共1500~2000字。 2.審查資料僅供口試時參考,不列入成績評量。 3.其他(台灣文學、文化、語言領域相關報告或讀書心得…等其餘有利審查資料) |
| 繳交資料收件截止 | 106.3.21 | |||
| 指定項目甄試日期 | 106.3.31 | |||
| 榜示 | 106.4.13 | 甄試 說明 | 1.口試時間:3月31日(星期五)上午10:00起,口試時間表最晚於3月29日前(含3月29日)公告於本系網站(本系不另行通知)。 2.招生名額內優先錄取低收、中低收或特殊境遇家庭學生1名。 | |
| 甄選總成績複查 截止 | 106.4.17 | |||
| 離島外加名額縣市別限制 | (無) | |||
備註 | 1.通過第一階段篩選者,請務必詳閱本校教務處網頁規定並繳費後,於3月21日前上網輸入第二階段指定項目備審資料,逾期不予受理,其責任概由考生自行負責。 2.學系網址:http://www.tcll.ntnu.edu.tw/;聯絡電話:02-77345516 | |||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臺灣語文學系 |
學測、英聽篩選方式
|
甄選總成績採計方式及佔總成績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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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總成績同分參酌之順序
| ||||||
| 第一階段 | 第二階段 | ||||||||
| 科目 | 檢定 | 篩選 倍率 | 學測成績 採計方式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指定項目 | 檢定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
校系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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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082
| 國文 | 均標 | 3 | *1.50 |
40%
| 審查資料 | -- | 0% |
一、臺語口試
二、國文學科能力測驗 |
| 招生名額 | 13 | 英文 | 均標 | 4 | *1.50 | 臺語口試 | -- | 60% | ||
| 性別要求 | 無 | 數學 | -- | -- | -- | |||||
| 預計甄試人數 | 39 | 社會 | 均標 | 10 | *1.00 | |||||
| 原住民外加名額 | 1 | 自然 | -- | -- | -- | |||||
| 離島外加名額 | 無 | 總級分 | -- | -- | -- | |||||
| 指定項目甄試費 | 1200 | 英聽 | -- | -- | -- |
| 寄發(或公告)指定 項目甄試通知 | 106.3.17 | 指 定 項 目 內 容 | 審查 資料 | 項目:高中(職)在校成績證明、自傳(學生自述)、競賽成果(或特殊表現)證明、其他(參與臺灣文史相關社團) 說明:1.自傳內容應包含未來四年的規劃2.競賽成果應包含成果作品,限提供國高中之相關績效。3.社團活動以 臺語相關活動為主,其他班級或社團幹部證明,酌予加分。4.個人競賽成果或作品可提供競賽獎狀發表刊物或 單位名稱。5.任何足以展現個人才藝或學習績效之檢定證明或佐證資料,均可繳交。 |
| 繳交資料收件截止 | 106.3.28 | |||
| 指定項目甄試日期 | 106.4.7 | |||
| 榜示 | 106.4.20 | 甄試 說明 | 指定項目:臺語口試。以臺語提問(回答)。甄試內容:評量學生表達能力、志向與興趣、特殊才華及組織能力等。評分項目:1.臺風反應:10%。2.語言表達(臺語、客語或原住民發音及流暢度):45%。3.對臺語系的了解及臺灣語文相關領域知識:45%。 | |
| 甄選總成績複查 截止 | 106.4.24 | |||
| 離島外加名額縣市別限制 | (無) | |||
備註 | 1.考生應具備臺(閩南)語基本聽、說能力。2.本系畢業生畢業前須完成實習時數300小時及1件畢業作品。3.本系畢業生畢業前須通過以下檢定:臺(閩南)語中高級、客語初級、英語中級、日文第五級。4.本系為師培與非師培並行學系,學生欲修習國民小學師資培育課程需通過甄選。5.保留招生名額1名,優先錄取達最低錄取標準之低收入戶考生(低收入戶證明繳交方式詳見本校【重要事項說明】)。6.連絡電話:04-2218-3443。6.網址:http://taiwanese.ntcu.edu.tw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