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9日 星期四

106申請入學-國立清華大學/工學院學士班/招生名額/大學學測成績標準

國立清華大學/工學院學士班/招生名額/大學學測成績標準

國立清華大學
工學院學士班
學測、英聽篩選方式
甄選總成績採計方式及佔總成績比例
甄選總成績同分參酌之順序
第一階段第二階段
科目檢定篩選
倍率
學測成績
採計方式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指定項目檢定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校系代碼
011312
國文前標--*1.00
50%
審查資料--50%
一、審查資料
二、英文學科能力測驗
三、自然學科能力測驗
四、數學學科能力測驗
招生名額22英文前標--*1.25團體面談60分0%
性別要求數學前標--*1.00   
預計甄試人數110社會前標--*1.00   
原住民外加名額1自然前標--*1.25   
離島外加名額總級分--5--   
指定項目甄試費480英聽------   
寄發(或公告)指定
項目甄試通知
106.3.16




審查
資料
項目:高中(職)在校成績證明、自傳(學生自述)、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英語能力檢定證明、個人資料表、其他(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說明:1.個人資料表:請至招生組「網路報名與報到系統」登錄學習資料簡要表,將PDF檔上傳到甄選委員會審查資料上傳系統。2.其他審查資料內容可檢附如:「資優班/科學班」證明文件、社團參與、競賽成績、學生幹部、成果作品及特殊事蹟等證明文件。
繳交資料收件截止106.3.21
指定項目甄試日期106.4.15
榜示106.4.20甄試
說明
1.本系提供逕予錄取名額2名,詳參「重要事項說明」(見本校基本資料)。
2.考生必須參加團體面談,未參加者不予錄取。詳細時間及地點請查看本班網頁。
3.本班網頁http://ipe.web.nthu.edu.tw/。
4.備審資料請勿提供學測成績單。
甄選總成績複查
截止
106.4.25
離島外加名額縣市別限制(無)


備註
學生入學一年後可擇雙專長或工學院任一系就讀。雙專長學位是以本院學系為第一專長,本校七學院25個領域擇一為第二專長,修畢所規範的128學分,可於畢業證書上註記雙專長學位,因而得以參加相關公職考試。就學期間成績表現優良的同學,經過評審後,可獲得來回機票補助,到國外大學從事短期研究或交流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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