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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立成功大學 建築學系 | 學測、英聽檢定 | 分發比序項目 | ||
| 科目 | 標準 | 1、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 2、學測數學級分 3、學測自然級分 4、學測英文級分 5、學測國文級分 6、學測社會級分 | ||
| 國文 | 均標 | |||
| 校系代碼 | 00431 | 英文 | 前標 | |
| 學群類別 | 第二類學群 | 數學 | 前標 | |
| 招生名額 | 8 | 社會 | 均標 | |
| 可填志願數 | 13 | 自然 | 前標 | |
| 外加名額 | 無 | 總級分 | -- | |
| 可填志願數 | -- | 英聽 | -- | |
| 備註 | 1.本系創立於民國33年,是國內大學建築相關科系中歷史最悠久者,擁有完整的大學與研究所建築教育學程。本系系友遍佈建築、營建之產官學各相關領域,皆有卓越貢獻。 2.本系聯絡電話:06-2757575轉54057。 3.本系網址:http://www.arch.ncku.edu.tw/admission 4.本系分為建築設計組(5年制)及建築工程組(4年制),入學不分組,大三則依「分轉組作業準則」分組。 5.有視覺障礙或辨色力異常者,應慎重考慮。 | |||
淡江大學
建築學系 |
學測、英聽篩選方式
|
甄選總成績採計方式及佔總成績比例
|
甄選總成績同分參酌之順序
| ||||||
| 第一階段 | 第二階段 | ||||||||
| 科目 | 檢定 | 篩選 倍率 | 學測成績 採計方式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指定項目 | 檢定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
校系代碼
|
014362
| 國文 | -- | -- | *1.00 |
10%
| 審查資料 | -- | 0% |
一、設計術科
二、面試 三、學科能力測驗總級分 |
| 招生名額 | 35 | 英文 | -- | -- | *1.00 | 設計術科 | -- | 50% | ||
| 性別要求 | 無 | 數學 | -- | -- | *1.00 | 面試 | -- | 40% | ||
| 預計甄試人數 | 105 | 社會 | -- | -- | *1.00 | |||||
| 原住民外加名額 | 3 | 自然 | -- | -- | *1.00 | |||||
| 離島外加名額 | 無 | 總級分 | 後標 | 3 | -- | |||||
| 指定項目甄試費 | 1200 | 英聽 | -- | -- | -- |
| 寄發(或公告)指定 項目甄試通知 | 106.3.17 | 指 定 項 目 內 容 | 審查 資料 | 項目:高中(職)在校成績證明、自傳(學生自述)、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其他(成果作品) 說明:成果作品須拍照或掃描編輯成冊,將紙本作品集於3月22日前寄達建築系辦公室。曾參加競賽、研習、營隊、各項 檢定證明或其他社會服務者,請註明。有美術、工藝家政類競賽得名者,請註明並附證明。 |
| 繳交資料收件截止 | 106.3.22 | |||
| 指定項目甄試日期 | 106.4.1 | |||
| 榜示 | 106.4.20 | 甄試 說明 | 1.指定項目甄試分二階段進行;先進行設計術科測驗,後進行面試。 2.設計術科:測驗生活環境感知能力、掌握空間及設計能力,並須以口頭說明設計作品。 3.面試包含口語表達能力50%、書面資料內容50%。 *本系於招生名額內優先錄取低收及中低收入戶考生,至多2名。 | |
| 甄選總成績複查 截止 | 106.4.24 | |||
| 離島外加名額縣市別限制 | (無) | |||
備註 | 1.通過第一階段篩選者,請務必於3月22日前繳交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費並完成審查資料上傳;惟審查資料項目之「其他(成果作品)」,請另以掛號郵寄至25137新北市淡水區英專路151號 建築系 收(逾期不予受理)。相關規定請至本校招生資訊網頁參考「第二階段甄試補充規定」,網址: http://www.acad.tku.edu.tw/AS。 2.本系聯絡電話: (02)26215656 分機 2610 本系網址: www.arch.tku.edu.tw 本系通過建築教育認證第2013Y177號 | |||
銘傳大學
建築學系(桃園校區) |
學測、英聽篩選方式
|
甄選總成績採計方式及佔總成績比例
|
甄選總成績同分參酌之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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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階段 | 第二階段 | ||||||||
| 科目 | 檢定 | 篩選 倍率 | 學測成績 採計方式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指定項目 | 檢定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
校系代碼
|
046222
| 國文 | 後標 | -- | *1.00 |
40%
| 審查資料 | -- | 0% |
一、面試
二、英文學科能力測驗 三、社會學科能力測驗 |
| 招生名額 | 33 | 英文 | -- | -- | *1.00 | 面試 | 70分 | 60% | ||
| 性別要求 | 無 | 數學 | -- | -- | -- | |||||
| 預計甄試人數 | 99 | 社會 | -- | -- | *1.00 | |||||
| 原住民外加名額 | 1 | 自然 | -- | -- | -- | |||||
| 離島外加名額 | 無 | 總級分 | -- | 3 | -- | |||||
| 指定項目甄試費 | 900 | 英聽 | -- | -- | -- |
| 寄發(或公告)指定 項目甄試通知 | 106.3.17 | 指 定 項 目 內 容 | 審查 資料 | 項目:高中(職)在校成績證明、自傳(學生自述)、其他(成果作品) 說明:1.自傳(學生自述)須包含:(1)1500字內之小論文(論述建築及環境之我見)(2)自傳(3)建築生涯規劃計畫書 (1500字內),三項合成一個檔案上傳。2.其他(成果作品):若檔案太大或作品為實體作品等無法上傳至系 統,則可面試當天帶來。 |
| 繳交資料收件截止 | 106.3.24 | |||
| 指定項目甄試日期 | 106.4.8 至 106.4.9 | |||
| 榜示 | 106.4.14 | 甄試 說明 | 1.考生上傳之審查資料將分為學業成績表現、學習發展規劃、多元發展潛能、專業能力表現等面向,作為面試時之參考資料。 2.面試旨在了解學生對其成果作品及建築實現力之延伸;評分項目分為儀表與禮貌、談吐清晰程度、機智與反應、思想成熟度與審查資料。 | |
| 甄選總成績複查 截止 | 106.4.19 | |||
| 離島外加名額縣市別限制 | (無) | |||
備註 | 1.視、聽障,肢障、色盲、精神疾病者,不利學習,請慎重考慮。(本項僅作為推薦時之注意事項,不列為資格要件)。 2.本系於桃園校區上課,修業五年。強調生活空間設計之創作力與實現力,以前瞻性的設計觀及理念實現為重點。 3.相關甄選評核資料請至本系網站下載:http://web.arch.mcu.edu.tw/ | |||
國立聯合大學
建築學系 |
學測、英聽篩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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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總成績採計方式及佔總成績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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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總成績同分參酌之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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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階段 | 第二階段 | ||||||||
| 科目 | 檢定 | 篩選 倍率 | 學測成績 採計方式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指定項目 | 檢定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
校系代碼
|
151072
| 國文 | -- | -- | *1.00 |
30%
| 審查資料 | -- | 10% |
一、筆試(創意思考)
二、面試 三、學科能力測驗總級分 |
| 招生名額 | 22 | 英文 | -- | -- | *1.00 | 筆試(創意思考) | -- | 40% | ||
| 性別要求 | 無 | 數學 | -- | -- | *1.00 | 面試 | -- | 20% | ||
| 預計甄試人數 | 66 | 社會 | -- | -- | *1.00 | |||||
| 原住民外加名額 | 2 | 自然 | -- | -- | *1.00 | |||||
| 離島外加名額 | 無 | 總級分 | 均標 | 3 | -- | |||||
| 指定項目甄試費 | 1200 | 英聽 | -- | -- | -- |
| 寄發(或公告)指定 項目甄試通知 | 106.3.16 | 指 定 項 目 內 容 | 審查 資料 | 項目:高中(職)在校成績證明、自傳(學生自述)、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成果作品、競賽成果(或特殊表現)證明、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 說明:1.所有上傳之審查資料以A4規格整理成冊,面試當日請攜帶3冊。 2.成果作品需能呈現個人於建築相關能力之記錄,若內容有立體成果請以拍照、心得文字或其他等方式整理成冊。 |
| 繳交資料收件截止 | 106.3.27 | |||
| 指定項目甄試日期 | 106.4.15 | |||
| 榜示 | 106.4.21 | 甄試 說明 | 1.創意思考(筆試)旨在了解申請者對於生活環境的認知敏銳度及創意思考基本設計能力,請攜帶慣用繪圖工具應試,考試時間為2.5小時。 2.面試評量重點主要包含表達能力及書審資料問答。 | |
| 甄選總成績複查 截止 | 106.4.25 | |||
| 離島外加名額縣市別限制 | (無) | |||
備註 | 1.修業五年,取得專業之建築學士學位。 2.系教育目標與學生核心能力請參見建築學系http://www.arch.nuu.edu.tw/。 3.有視覺障礙或辨色力異常者,宜慎重考慮。 | |||
華梵大學
建築學系建築設計組 |
學測、英聽篩選方式
|
甄選總成績採計方式及佔總成績比例
|
甄選總成績同分參酌之順序
| ||||||
| 第一階段 | 第二階段 | ||||||||
| 科目 | 檢定 | 篩選 倍率 | 學測成績 採計方式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指定項目 | 檢定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
校系代碼
|
044122
| 國文 | 底標 | 3 | *1.00 |
20%
| 審查資料 | -- | 30% |
一、面試
二、審查資料 三、學科能力測驗成績 |
| 招生名額 | 33 | 英文 | -- | -- | -- | 面試 | -- | 50% | ||
| 性別要求 | 無 | 數學 | -- | -- | -- | |||||
| 預計甄試人數 | 99 | 社會 | -- | -- | -- | |||||
| 原住民外加名額 | 2 | 自然 | -- | -- | -- | |||||
| 離島外加名額 | 無 | 總級分 | -- | -- | -- | |||||
| 指定項目甄試費 | 750 | 英聽 | -- | -- | -- |
| 寄發(或公告)指定 項目甄試通知 | 106.3.16 | 指 定 項 目 內 容 | 審查 資料 | 項目:高中(職)在校成績證明 50 %、自傳(學生自述) 50 % 說明:審查資料請於規定時間內上傳系統。 |
| 繳交資料收件截止 | 106.3.23 | |||
| 指定項目甄試日期 | 106.4.8 至 106.4.9 | |||
| 榜示 | 106.4.17 | 甄試 說明 | 一、審查成績特優者得逕予錄取,不須參加本系之面試,錄取名額至多6名,總成績為審查資料佔100%,擇優錄取。逕予錄取榜示等事宜,屆時請逕自上本校網站查閱。二、面試-評分比重:表達能力佔25%,組織能力佔25%,綜合表現佔50%。三、指定項目有一項零分者(含缺考者),不予錄取。四、優先錄取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2名。 | |
| 甄選總成績複查 截止 | 106.4.20 | |||
| 離島外加名額縣市別限制 | (無) | |||
備註 | 招生目標:配合全球經濟浪潮,積極培養台灣社會之空間建設人才,以及進入國際市場之空間設計師。 | |||
中原大學
建築學系 |
學測、英聽篩選方式
|
甄選總成績採計方式及佔總成績比例
|
甄選總成績同分參酌之順序
| ||||||
| 第一階段 | 第二階段 | ||||||||
| 科目 | 檢定 | 篩選 倍率 | 學測成績 採計方式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指定項目 | 檢定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
校系代碼
|
008292
| 國文 | -- | -- | *1.00 |
30%
| 審查資料 | 60分 | 5% |
一、設計與繪畫
二、面試 三、學科能力測驗成績 |
| 招生名額 | 31 | 英文 | 均標 | -- | *1.25 | 設計與繪畫 | 60分 | 40% | ||
| 性別要求 | 無 | 數學 | -- | -- | *1.25 | 面試 | 60分 | 25% | ||
| 預計甄試人數 | 93 | 社會 | -- | -- | *1.00 | |||||
| 原住民外加名額 | 無 | 自然 | -- | -- | *1.00 | |||||
| 離島外加名額 | 1 | 總級分 | 均標 | 3 | -- | |||||
| 指定項目甄試費 | 1300 | 英聽 | -- | -- | -- |
| 寄發(或公告)指定 項目甄試通知 | 106.3.16 | 指 定 項 目 內 容 | 審查 資料 | 項目:高中(職)在校成績證明、自傳(學生自述)、成果作品、競賽成果(或特殊表現)證明、社團參與證明 說明:立體成果作品請勿郵寄,於面試當天帶至會場。 |
| 繳交資料收件截止 | 106.3.20 | |||
| 指定項目甄試日期 | 106.3.25 | |||
| 榜示 | 106.3.30 | 甄試 說明 | 設計與繪畫為術科考試,請考生自備美工刀、鋼尺、切割墊、黏膠,各種顏料及畫筆、色筆、鉛筆等工具。 術科考試時間為3月25日9:00~12:00 | |
| 甄選總成績複查 截止 | 106.4.1 | |||
| 離島外加名額縣市別限制 | 1名限澎湖縣 | |||
備註 | 1.教育目標:創於1960年,為全國第1所五年制建築學系。教育目標是培育「兼具改革理想、創新思維、整合能力的國際化建築專業人才」。2.教育特色:結合專任教師與業界教師,提供理論與實務兼具的訓練。每年提供海外移地教學及赴國外大學交換生的機會。3.課程規劃:共有建築設計、都市環境、科學技術、歷史理論、專業通識等領域。4.榮譽:在校生與系友作品得獎無數,獲媒體評為國內建築名校。5.就業出路:建築師、室內設計師、結構技師、景觀設計師、建設公司、營造廠、顧問公司、公務員、學術研究。※名額內提供1名名額優先錄取弱勢考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