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江大學
建築學系 |
學測、英聽篩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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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總成績採計方式及佔總成績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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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總成績同分參酌之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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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階段 | 第二階段 | ||||||||
科目 | 檢定 | 篩選 倍率 | 學測成績 採計方式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指定項目 | 檢定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校系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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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362
| 國文 | -- | -- | *1.00 |
10%
| 審查資料 | -- | 0% |
一、設計術科
二、面試 三、學科能力測驗總級分 |
招生名額 | 35 | 英文 | -- | -- | *1.00 | 設計術科 | -- | 50% | ||
性別要求 | 無 | 數學 | -- | -- | *1.00 | 面試 | -- | 40% | ||
預計甄試人數 | 105 | 社會 | -- | -- | *1.00 | |||||
原住民外加名額 | 3 | 自然 | -- | -- | *1.00 | |||||
離島外加名額 | 無 | 總級分 | 後標 | 3 | -- | |||||
指定項目甄試費 | 1200 | 英聽 | -- | -- | -- |
寄發(或公告)指定 項目甄試通知 | 106.3.17 | 指 定 項 目 內 容 | 審查 資料 | 項目:高中(職)在校成績證明、自傳(學生自述)、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其他(成果作品) 說明:成果作品須拍照或掃描編輯成冊,將紙本作品集於3月22日前寄達建築系辦公室。曾參加競賽、研習、營隊、各項 檢定證明或其他社會服務者,請註明。有美術、工藝家政類競賽得名者,請註明並附證明。 |
繳交資料收件截止 | 106.3.22 | |||
指定項目甄試日期 | 106.4.1 | |||
榜示 | 106.4.20 | 甄試 說明 | 1.指定項目甄試分二階段進行;先進行設計術科測驗,後進行面試。 2.設計術科:測驗生活環境感知能力、掌握空間及設計能力,並須以口頭說明設計作品。 3.面試包含口語表達能力50%、書面資料內容50%。 *本系於招生名額內優先錄取低收及中低收入戶考生,至多2名。 | |
甄選總成績複查 截止 | 106.4.24 | |||
離島外加名額縣市別限制 | (無) | |||
備註 | 1.通過第一階段篩選者,請務必於3月22日前繳交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費並完成審查資料上傳;惟審查資料項目之「其他(成果作品)」,請另以掛號郵寄至25137新北市淡水區英專路151號 建築系 收(逾期不予受理)。相關規定請至本校招生資訊網頁參考「第二階段甄試補充規定」,網址: http://www.acad.tku.edu.tw/AS。 2.本系聯絡電話: (02)26215656 分機 2610 本系網址: www.arch.tku.edu.tw 本系通過建築教育認證第2013Y17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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