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9日 星期日

106申請入學-淡江大學/建築學系/招生名額/大學學測成績標準

淡江大學/建築學系/招生名額/大學學測成績標準

淡江大學
建築學系
學測、英聽篩選方式
甄選總成績採計方式及佔總成績比例
甄選總成績同分參酌之順序
第一階段第二階段
科目檢定篩選
倍率
學測成績
採計方式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指定項目檢定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校系代碼
014362
國文----*1.00
10%
審查資料--0%
一、設計術科
二、面試
三、學科能力測驗總級分
招生名額35英文----*1.00設計術科--50%
性別要求數學----*1.00面試--40%
預計甄試人數105社會----*1.00   
原住民外加名額3自然----*1.00   
離島外加名額總級分後標3--   
指定項目甄試費1200英聽------   
寄發(或公告)指定
項目甄試通知
106.3.17




審查
資料
項目:高中(職)在校成績證明、自傳(學生自述)、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其他(成果作品)
說明:成果作品須拍照或掃描編輯成冊,將紙本作品集於3月22日前寄達建築系辦公室。曾參加競賽、研習、營隊、各項 檢定證明或其他社會服務者,請註明。有美術、工藝家政類競賽得名者,請註明並附證明。
繳交資料收件截止106.3.22
指定項目甄試日期106.4.1
榜示106.4.20甄試
說明
1.指定項目甄試分二階段進行;先進行設計術科測驗,後進行面試。
2.設計術科:測驗生活環境感知能力、掌握空間及設計能力,並須以口頭說明設計作品。
3.面試包含口語表達能力50%、書面資料內容50%。
*本系於招生名額內優先錄取低收及中低收入戶考生,至多2名。
甄選總成績複查
截止
106.4.24
離島外加名額縣市別限制(無)


備註
1.通過第一階段篩選者,請務必於3月22日前繳交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費並完成審查資料上傳;惟審查資料項目之「其他(成果作品)」,請另以掛號郵寄至25137新北市淡水區英專路151號 建築系 收(逾期不予受理)。相關規定請至本校招生資訊網頁參考「第二階段甄試補充規定」,網址: http://www.acad.tku.edu.tw/AS。
2.本系聯絡電話: (02)26215656 分機 2610 本系網址: www.arch.tku.edu.tw 
本系通過建築教育認證第2013Y17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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