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大學
消防安全學士學位學程火場鑑識組 |
學測、英聽篩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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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總成績採計方式及佔總成績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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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總成績同分參酌之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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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階段 | 第二階段 | ||||||||
科目 | 檢定 | 篩選 倍率 | 學測成績 採計方式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指定項目 | 檢定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校系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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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82
| 國文 | 底標 | 5.5 | *2.00 |
20%
| 審查資料 | -- | 80% |
一、審查資料
二、自然學科能力測驗 |
招生名額 | 9 | 英文 | -- | -- | *2.00 | 團體面談及認識本系 | -- | 0% | ||
性別要求 | 無 | 數學 | -- | -- | *1.00 | |||||
預計甄試人數 | 50 | 社會 | -- | -- | *1.00 | |||||
原住民外加名額 | 無 | 自然 | -- | 15 | *2.00 | |||||
離島外加名額 | 無 | 總級分 | -- | -- | -- | |||||
指定項目甄試費 | 550 | 英聽 | -- | -- | -- |
寄發(或公告)指定 項目甄試通知 | 106.3.17 | 指 定 項 目 內 容 | 審查 資料 | 項目:高中(職)在校成績證明、自傳(學生自述)、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 說明:以上審查資料項目為指定項目甄試時評分之資料內容,學生視能力自由提供,但申請學系得依每項資料之重要程 度設定成績比例。 |
繳交資料收件截止 | 106.3.28 | |||
指定項目甄試日期 | 106.4.15 至 106.4.16 | |||
榜示 | 106.4.21 | 甄試 說明 | 1.本學程第二階段辦理團體面談及認識本學程,不予計分,未參加之學生,不影響其是否錄取之權益,請考生踴躍報名參加。若不克前來,請以電話通知系辦。聯絡電話:06-2785123轉3401。2.審查資料本校鼓勵學生自行準備,評審標準著重在創意、內涵與簡潔平實,不宜假手他人或委託廠商製作。3.本組保留符合照顧弱勢入學名額2名為原則,相關事宜悉依本校簡章總則之【重要事項說明】第2點辦理,請務必查閱。 | |
甄選總成績複查 截止 | 106.4.25 | |||
離島外加名額縣市別限制 | (無) | |||
備註 | 1.培育消防、災害技術及管理專業人才,教學以消防科學技術及管理實務為基礎,再發展成為災害搶救、建築防火、消防安全設備、災害防救等專業領域2.畢業生可參加國家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取得消防設備師及設備士證照,或參加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之消防警察人員特考取得擔任消防局公職人員資格3.畢業生亦可從事專業消防工程及安全產業專業規劃、設計、施工、監造及研發工作,成為消防產業專業人才4.積極培養學生提昇外語及資訊能力,推動學生參與產學合作計畫,增進理論與實務驗證學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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