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日 星期四

吳寶春做麵包 可取代碩士論文

學位法鬆綁 實務報告亦可拚碩士

〔自由時報記者陳彥廷、林曉雲、陳炳宏/綜合報導〕立院教育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學位授予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藝術類、應用科技類或體育類碩士班,學生可以用作品、成就證明連同書面報告,或技術報告代替碩士論文;而碩士班屬專業實務者,學生碩士論文可用專業實務報告代替。各類科認定與專業實務認定基準,則是由各大學訂定。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長黃雯玲表示,未來修法通過後,藝術類碩士生可用藝術作品、體育類以成就證明,但須附上書面報告,例如藝術類不是只送出一幅畫,還要附創作理念等書面報告;而應用科技類則以技術報告,如腳踏車設計圖,要提及設計理念、學理根據等。

黃雯玲指出,專業實務領域例如商業管理碩士生,可以個案研究方式,研究一家公司運作等;又例如麵包師傅吳寶春若選擇在國內就讀實務型碩士班,就能以參加麵包大賽得獎的成績,加上一篇經營相關實務報告取代碩士論文。

代寫論文 罰鍰100萬以下

黃雯玲說,詳細規範將由各大學訂定,尊重學校權責,但教育部會再和校方研究、討論。此外,為遏止論文代寫情形,初審通過條文也明定,引誘代寫(製)或實際代寫(製)論文等行為人或負責人,可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可按次處罰。

台師大音樂系教授李和莆表示,台灣終於能和國際接軌,擺脫以往重形式的假平等,讓從事藝術創作的學生能用作品證明自己的實力。

台大教務長莊榮輝則表示,諸如需要展演的戲劇所、或重新聞深入報導的新聞所,實作取代論文已實施一段時間,但一般系所還是得維持論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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