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山大學
材料與光電科學學系 |
學測、英聽篩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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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總成績採計方式及佔總成績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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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總成績同分參酌之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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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階段 | 第二階段 | ||||||||
| 科目 | 檢定 | 篩選 倍率 | 學測成績 採計方式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指定項目 | 檢定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
校系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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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122
| 國文 | -- | -- | -- |
50%
| 審查資料 | -- | 45% |
一、學科能力測驗總級分
二、審查資料 |
| 招生名額 | 25 | 英文 | 均標 | 10 | *1.00 | 團體面試及心得報告 | -- | 5% | ||
| 性別要求 | 無 | 數學 | 前標 | 3 | *1.00 | |||||
| 預計甄試人數 | 75 | 社會 | -- | -- | -- | |||||
| 原住民外加名額 | 無 | 自然 | 前標 | 6 | *1.00 | |||||
| 離島外加名額 | 無 | 總級分 | -- | -- | -- | |||||
| 指定項目甄試費 | 1200 | 英聽 | -- | -- | -- |
| 寄發(或公告)指定 項目甄試通知 | 106.3.16 | 指 定 項 目 內 容 | 審查 資料 | 項目:高中(職)在校成績證明、自傳(學生自述)、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競賽成果(或特殊表現)證明、社團參與證明、英語能力檢定證明 說明:1.自傳及讀書計畫各一份。2.特殊表現請條列式述明具體事實,並檢附相關成果證明。 |
| 繳交資料收件截止 | 106.3.23 | |||
| 指定項目甄試日期 | 106.4.15 | |||
| 榜示 | 106.4.21 | 甄試 說明 | 1.考生必須參加「團體面試及心得報告」,未參加者不予錄取。 2.「團體面試及心得報告」時間地點將另於本系網頁公告。 3.面試當天需攜帶「第二階段應試通知單」、國民身分證(護照)應試,及上述證明文件正本備查。 | |
| 甄選總成績複查 截止 | 106.4.25 | |||
| 離島外加名額縣市別限制 | (無) | |||
備註 | 1.請於106年3月2日12:00起至本校首頁/招生資訊/個人申請入學 網頁項下點選【考生須知】,務請參閱「學系甄試須知」,並依規定時程辦理繳費、報名及上傳審查資料,本校不再另寄發紙本資料。 2.個人申請保留符合照顧弱勢及就近入學名額5名,相關事宜悉依【本校之重要事項說明】辦理, 請務必查閱。 3.網址:http://e15.nsysu.edu.tw/bin/home.php,聯絡電話(07)5254051或5252000轉405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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