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山大學
資訊工程學系 |
學測、英聽篩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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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總成績採計方式及佔總成績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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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總成績同分參酌之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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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階段 | 第二階段 | ||||||||
| 科目 | 檢定 | 篩選 倍率 | 學測成績 採計方式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指定項目 | 檢定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
校系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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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102
| 國文 | -- | -- | -- |
50%
| 審查資料 | -- | 25% |
一、審查資料
二、數學學科能力測驗 三、自然學科能力測驗 四、學科能力測驗總級分 |
| 招生名額 | 30 | 英文 | 均標 | 3 | *1.00 | 團體討論及心得報告 | -- | 25% | ||
| 性別要求 | 無 | 數學 | 前標 | 6 | *1.00 | |||||
| 預計甄試人數 | 90 | 社會 | -- | -- | -- | |||||
| 原住民外加名額 | 無 | 自然 | 前標 | 6 | *1.00 | |||||
| 離島外加名額 | 無 | 總級分 | -- | -- | -- | |||||
| 指定項目甄試費 | 1200 | 英聽 | -- | -- | -- |
| 寄發(或公告)指定 項目甄試通知 | 106.3.16 | 指 定 項 目 內 容 | 審查 資料 | 項目:高中(職)在校成績證明、自傳(學生自述)、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競賽成果(或特殊表現)證明、英語能力檢定證明、其他(如說明) 說明:1.特殊表現請條列式述明具體事實,並檢附相關成果證明。2.英語文能力檢定證明(適用全民英檢或TOEIC)。 |
| 繳交資料收件截止 | 106.3.23 | |||
| 指定項目甄試日期 | 106.4.14 | |||
| 榜示 | 106.4.21 | 甄試 說明 | 1.學測及審查成績特優者得逕予錄取,不須參加本系第二階段團體討論及心得報告,錄取名額至多6名,成績採計及佔總成績的比例為:學測英文1.00、數學1.00、自然1.00,佔50%,審查資料佔50%,擇優錄取。通過逕予錄取考生名單於面試前3日於本校首頁/招生資訊/學士班/個人申請入學-最新消息網頁公告。2.進入第二階段考生必須參加團體討論及心得報告,未參加者不予錄取。3.複試當天請攜帶國民身分證(護照)正本應試、第二階段應試通知單應試,並於規定時間內至本系報到地點完成報到,逾時視同放棄。 | |
| 甄選總成績複查 截止 | 106.4.25 | |||
| 離島外加名額縣市別限制 | (無) | |||
備註 | 1.請於106年3月2日12:00起至本校首頁/招生資訊/個人申請入學 網頁項下點選【考生須知】,務請參閱「學系甄試須知」,並依規定時程辦理繳費、報名及上傳審查資料,本校不再另寄發紙本資料。 2.個人申請保留符合照顧弱勢及就近入學名額1名,相關事宜悉依【本校之重要事項說明】辦理,請務必查閱。 3.網址:http://cse.nsysu.edu.tw,聯絡電話:(07)5252000轉43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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