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8日 星期一

東海大學是上市公司嗎(林騰鷂)

2011年9月15日東海大學主任祕書項靖教授,以「私立大學得不到公平競爭環境」為題投書,批駁2011年9月13日何明修教授所提以學雜費、生師比之間的關係論斷「公立大學優於私立大學」之主張。項文認為「生師比並不等同於教育品質,錢有無花在刀口上,才是學生與家長應該重視的」。筆者身為東海大學的一份子,對東海大學「錢有無花在刀口上」,也如項靖主任祕書一樣,「有必要加以釐清,以正視聽」!

首先要指明的是,美國基督教會於1955年創立了東海大學,為台灣的第二所大學,具有非常優良之犧牲奉獻精神,與其他私校學店之營利取向有很大的不同。若干私校學店董事會濫發校長薪資,排擠教學資源與圖書經費,侵害學生學習權益之情事,應不容許在東海大學發生。
有關程海東校長薪資數額,校內外傳聞甚多,一年多來經東海大學經費稽核委員會召開11次會議,9次簽請程海東校長同意依經費稽核委員會之決議,由其轄下之人事室與會計室,提供其所支用之人事薪資及特別費資訊,但程海東校長均不依法核定公文並提供,以致東海大學經費稽核委員會,無法行使該會組織規程第五條規定之「代表全體教職員明瞭校內經費運用情形」,無法依該會組織規程第九條規定,於校務會議中提出程海東校長支領多少人事薪資及特別費之稽核報告,而失去為程海東校長澄清之機會
東海大學為教育性公益財團法人,與上市公司營利性社團法人,在公益上有很大的不同,而即使是營利性的上市公司,其董、監事、重要經理人之酬勞,均要揭示公開,以向社會大眾負責。東海大學校長屬於深具教育公益性財團法人之主要管理人,負有社會教化任務,其核薪依據與標準應受東海大學教職員生所付託之經費稽核委員會的稽核。又東海大學董事會對校長之核薪是否合乎東海大學之公益,合乎比例原則,也應受公評與檢視。

應奉獻救窮苦學生

根據日前才曝光的資料,東海大學程海東校長的薪資自民國93年8月起,每月即有30萬元(隨著調薪,近年更多),幾乎為現時台灣大學校長之兩倍,此外,每學年尚有200萬元之特別費,可用於對外交際的婚、喪、餐費開支。更有甚者,程校長自九十二學年度起即可掌控動支的行政專款每學年為185萬元,教學專款每學年為230萬元,提升學術計劃專款每學年為2000萬元。筆者相信公立大學校長,也不會有這麼多的錢可用!
錢應「花在刀口上」,應花在教學資源、圖書經費與學生身上,而不能任由沒有募款能力的董事會操控,把主要向學生收來的學、雜、宿費以及向政府要來的補助款等學校收入,不公義的支付比公立大學校長薪資多出好幾倍的薪資及特別費給東海大學校長。
東海大學這些年來,聲望地位日益下滑,已引起廣大校友之不滿。深盼東海大學董事會及校政主事者,力行基督奉獻、博愛行仁之東海大學精神,顧念打工與貸款求學學生的生活艱困處境,讓程海東校長比照支領國立台灣大學校長之薪資,使東海大學不致被人恥稱,有類如其他私校學店董事會濫發校長薪資之利益輸送行徑,而在教育道德的齒輪下烙出羞恥的印記!

作者為東海大學法律學系教授,曾任東海大學經費稽核委員會主任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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