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商船學系 |
學測、英聽篩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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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總成績採計方式及佔總成績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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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總成績同分參酌之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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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階段 | 第二階段 | ||||||||
科目 | 檢定 | 篩選 倍率 | 學測成績 採計方式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指定項目 | 檢定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校系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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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12
| 國文 | -- | -- | -- |
50%
| 審查資料 | -- | 25% |
一、學科能力測驗總級分
二、英文學科能力測驗 三、數學學科能力測驗 |
招生名額 | 55 | 英文 | 均標 | 6 | *1.00 | 面試 | -- | 25% | ||
性別要求 | 無 | 數學 | 均標 | 3 | *1.00 | |||||
預計甄試人數 | 165 | 社會 | -- | -- | -- | |||||
原住民外加名額 | 4 | 自然 | -- | -- | -- | |||||
離島外加名額 | 1 | 總級分 | -- | -- | -- | |||||
指定項目甄試費 | 1100 | 英聽 | -- | -- | -- |
寄發(或公告)指定 項目甄試通知 | 106.3.17 | 指 定 項 目 內 容 | 審查 資料 | 項目:高中(職)在校成績證明 40 %、自傳(學生自述) 20 %、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 20 %、其他(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20% 說明:自傳一篇1000字內,內容含求學經過與得失、對未來的生涯規劃及人生期望。讀書計畫內容含申請動機、未來大學四年學習規劃。其他為有利審查之資料,例如:競賽成果(如獎狀等)及獲獎紀錄、競賽成果或特殊表現證明、語言能力檢定成績、成果作品、社團參與/學生幹部證明及社會服務證明為輔。 |
繳交資料收件截止 | 106.3.27 | |||
指定項目甄試日期 | 106.4.14 | |||
榜示 | 106.4.21 | 甄試 說明 | 1.面試依據學生學習性向、報考動機、學習態度與計畫等綜合表現評量。評分方式:表達能力50%,組織能力佔50%。 2.本系網址http://www.mmd.ntou.edu.tw/,聯絡電話(02)2462-2192分機3030。 3.符合本校弱勢學生資格者,請於106年3月24日前,郵寄相關證明文件供審查。本校弱勢學生定義、規定、需檢附文件,請詳見本校簡章總則說明。 | |
甄選總成績複查 截止 | 106.4.25 | |||
離島外加名額縣市別限制 | 1名限金門縣 | |||
備註 | 1.本學系培育具人文與科技素養之航海、船務與港務等海運專業人才,並訂有「學碩士五年一貫學程」,學生最快可於五年內取得工學學士與碩士學位。 2.申請船上實習課程者,需四肢及視聽力…等須符合交通部航港局船員體格(健康)檢查證明書之「航行員」規定。詳細規定,請以關鍵字「船員體格」於航港局網站查詢。 3.招生名額內將優先錄取弱勢學生至多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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