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1日 星期二

106申請入學-臺北市立大學/音樂學系/招生名額/大學學測成績標準

臺北市立大學/音樂學系/招生名額/大學學測成績標準
臺北市立大學
音樂學系
學測、英聽篩選方式
甄選總成績採計方式及佔總成績比例
術科考試篩選、採計方式及佔總成績比例
甄選總成績同分參酌之順序
第一階段
第二階段
第一階段第二階段
科目檢定篩選
倍率
學測成績
採計方式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指定項目檢定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術科項目
檢定
篩選
倍率
術科成績
採計方式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校系代碼
035192
國文----*1.00
10%
(無)--0%主修--*15.0090%一、主修術科考試
二、副修術科考試
三、樂理術科考試
四、視唱術科考試
招生名額42英文----*1.00副修----*2.00
性別要求數學------樂理----*1.00
預計甄試人數630社會------視唱----*1.00
原住民外加名額2自然------聽寫----*1.00
離島外加名額總級分------
指定項目甄試費0英聽------
寄發(或公告)指定
項目甄試通知
106.3.16




審查
資料
項目:(無)
說明:(無)
術科說明:
須參加術科考試

◎表術科之主修項目依樂器別分別篩選,各樂器項目詳細招生名額及篩選倍率請參見「丙、音樂術科校系之主修項目規定」。
繳交資料收件截止--
指定項目甄試日期--
榜示106.4.14甄試
說明
1.主修、副修、樂理、視唱、聽寫術科係採106學年度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考試(音樂組)之成績。
2.本系招生42名,請參見「丙、音樂術科校系之主修項目規定」。
3.一般生依甄選總成績分項錄取;外加名額不分主修項目以總成績高低錄取。
4.術科甄試指定項目中,如有任一項目為零分者,不予錄取。5.聯絡電話:02-23113040轉6135。
甄選總成績複查
截止
106.4.21
離島外加名額縣市別限制(無)


備註
1.本系為師資培育與非師資培育並行學系。2.主修鋼琴者,得於聲樂、弦樂(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豎琴)、銅管(限長號、小號、法國號、上低音號、低音號)、木管(限長笛、單簧管、雙簧管、低音管、薩克斯管)、擊樂、理論作曲、中國傳統樂器(南胡、琵琶、笛、揚琴)等22種樂器中任選一種為副修,其餘主修者,一律以鋼琴為副修。主副修科目不得相同。
※有關指定項目甄試通知及其他事宜悉依簡章內「本校之重要事項說明」辦理,請考生務必查閱。

註:下表為音樂術科考試之主修項目規定。
校系招生方式
個人申請入學
主修樂器招生名額篩選倍率
臺北市立大學
音樂學系
鋼琴
聲樂
小提琴
中提琴
大提琴
低音提琴
長號
小號
法國號
低音號
長笛
單簧管(豎笛)
雙簧管
低音管
擊樂
理論作曲
南胡
琵琶
12
6
4
2
2
1
1
1
1
1
1
1
1
1
1
3
1
1
1
15
15
15
15
15
15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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