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東華大學
特殊教育學系 |
學測、英聽篩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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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總成績採計方式及佔總成績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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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總成績同分參酌之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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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階段 | 第二階段 | ||||||||
科目 | 檢定 | 篩選 倍率 | 學測成績 採計方式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指定項目 | 檢定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校系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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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4312
| 國文 | 均標 | 3 | *1.00 |
50%
| 審查資料 | -- | 10% |
一、面試
二、學科能力測驗總級分 三、國文學科能力測驗 四、英文學科能力測驗 |
招生名額 | 14 | 英文 | 均標 | 6 | *1.00 | 面試 | -- | 40% | ||
性別要求 | 無 | 數學 | -- | -- | *1.00 | |||||
預計甄試人數 | 42 | 社會 | -- | -- | *1.00 | |||||
原住民外加名額 | 2 | 自然 | -- | -- | *1.00 | |||||
離島外加名額 | 無 | 總級分 | -- | -- | -- | |||||
指定項目甄試費 | 1250 | 英聽 | -- | -- | -- |
寄發(或公告)指定 項目甄試通知 | 106.3.17 | 指 定 項 目 內 容 | 審查 資料 | 項目:高中(職)在校成績證明、自傳(學生自述)、社團參與證明、學生幹部證明、社會服務證明、個人資料表 說明:一、自傳(學生自述)以600字為限。 二、個人資料表格式請於106年3月8日起至本系網頁下載使用。 |
繳交資料收件截止 | 106.3.27 | |||
指定項目甄試日期 | 106.4.14 | |||
榜示 | 106.4.21 | 甄試 說明 | 一、面試在評量考生之語言表達、反應思辨能力以及特殊教育相關知識等。 二、身心障礙學生之『身心障礙證明(手冊)影本』需以郵寄方式繳交,請於106年3月24日前(以國內郵戳為憑)寄至本校「特殊教育學系」,否則視同一般生身分。 三、審查資料評分比重及甄試注意事項,公佈於本系網頁,請自行上網參考。 | |
甄選總成績複查 截止 | 106.4.25 | |||
離島外加名額縣市別限制 | (無) | |||
備註 | 一、聯絡電話:03-8634872。二、網址:http://www.spe.ndhu.edu.tw。三、本系目標在培育優秀國小特教教師、身心障礙輔助科技實務與學術人才,課程包含資賦優異教育、身心障礙教育等學程。四、本系新生需通過甄選始具修讀國民小學特殊教育學程資格。五、於招生名額內優先錄取達最低錄取標準之花蓮地區學校學生或身心障礙學生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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