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大學
產品與媒體設計學系(視覺傳達暨數位媒體設計組) |
學測、英聽篩選方式
|
甄選總成績採計方式及佔總成績比例
|
甄選總成績同分參酌之順序
| ||||||
| 第一階段 | 第二階段 | ||||||||
| 科目 | 檢定 | 篩選 倍率 | 學測成績 採計方式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指定項目 | 檢定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
校系代碼
|
130062
| 國文 | 底標 | -- | *2.00 |
20%
| 審查資料 | -- | 20% |
一、面試
二、審查資料 三、學科能力測驗成績 |
| 招生名額 | 30 | 英文 | -- | -- | *1.00 | 面試 | -- | 60% | ||
| 性別要求 | 無 | 數學 | -- | -- | -- | |||||
| 預計甄試人數 | 90 | 社會 | -- | -- | *2.00 | |||||
| 原住民外加名額 | 4 | 自然 | -- | -- | -- | |||||
| 離島外加名額 | 無 | 總級分 | -- | 3 | -- | |||||
| 指定項目甄試費 | 1000 | 英聽 | -- | -- | -- |
| 寄發(或公告)指定 項目甄試通知 | 106.3.17 | 指 定 項 目 內 容 | 審查 資料 | 項目:高中(職)在校成績證明 20 %、自傳(學生自述) 20 %、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 40 %、其他(資料內容詳如說明) 20% 說明:一、「其他」包含:競賽成果(或特殊表現)證明、社團參與證明、學習心得等。二、上述各項資料擇優送審,量力而為,無須刻意擴增份量;以凸顯個人特色、足以證明自身學習能力為主,資料內容以30頁內呈現為宜。三、審查資料請於規定時間內上傳系統。 |
| 繳交資料收件截止 | 106.3.28 | |||
| 指定項目甄試日期 | 106.4.7 至 106.4.8 | |||
| 榜示 | 106.4.13 | 甄試 說明 | 一、面試以口試方式進行(無筆試),包含反應能力、儀表談吐、表達能力及從審查資料中所引發之話題等。面試當天,學生可自行攜帶有利於面試成績審查資料(如作品集)進行說明。 二、面試日期請考生二擇一。有利於面試成績審查資料於面試時繳交,因評分需要,本系不另退還,敬請見諒。 三、作品集面試評分項目:報考動機 40%、有利面試審查資料 15%、個人專長 15%、組織能力 15%、思考能力 15%。 | |
| 甄選總成績複查 截止 | 106.4.18 | |||
| 離島外加名額縣市別限制 | (無) | |||
備註 | 本系整合科技與人文社會藝術教育,以「教學-專業化、思維-全球化、設計-產業化」為教育目標,本著以人文、設計為基礎,電腦、科技為媒體,美學、商學為導向之教學內涵以規劃特色學程。學程規劃中,包含設計培力、創意商品和數位媒體設計等三大領域,企以引領學生成為兼具人文藝術素養與電腦科技的新世代視覺傳達與媒體設計專業人才。相關資訊請參訪本系網頁:http://pmd.fgu.edu.tw/、電話:03-9871000 轉 25301。 | |||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