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4日 星期六

106申請入學-佛光大學/社會學系/招生名額/大學學測成績標準

佛光大學/社會學系/招生名額/大學學測成績標準

佛光大學
社會學系
學測、英聽篩選方式
甄選總成績採計方式及佔總成績比例
甄選總成績同分參酌之順序
第一階段第二階段
科目檢定篩選
倍率
學測成績
採計方式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指定項目檢定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校系代碼
130132
國文----*2.00
10%
審查資料--30%
一、面試
二、學科能力測驗成績
三、審查資料
招生名額39英文----*1.00面試--60%
性別要求數學----*1.00   
預計甄試人數117社會底標--*2.00   
原住民外加名額4自然------   
離島外加名額總級分--3--   
指定項目甄試費1000英聽------   
寄發(或公告)指定
項目甄試通知
106.3.17




審查
資料
項目:高中(職)在校成績證明 30 %、自傳(學生自述) 20 %、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 30 %、其他(資料內容詳如說明) 20%
說明:一、「其他」可包含社團參與證明、證照證明……等有利個人審查之資料。二、上述各項資料擇優送審,量力而為,無須刻意擴增份 量;以凸顯個人特色、足以證明自身學習能力為主,資料內容以30頁內呈現為宜。
繳交資料收件截止106.3.28
指定項目甄試日期106.4.7

106.4.8
榜示106.4.13甄試
說明
一、面試日期請考生二擇一。旨在評量學生:1.對本系相關知識之了解,2.表達能力,3.儀態以及反應思考,4.對書面審查資料內容進行瞭解與提問。
二、面試評分項目:表達能力 40%、人格特質與價值觀 30%、系所興趣與專業潛能 30%。
甄選總成績複查
截止
106.4.18
離島外加名額縣市別限制(無)


備註
本系為東台灣最早成立的社會學系所,關注地方研究與社會參與,提供學生多元化的學習環境與實習管道。本系另增設45學分之「社會工作」專業課程與機構實習,協助學生拓展未來出路。學程規劃:畢業學分數128,含通識教育課程、社會科學暨管理學院基礎學程、社會學系核心學程、專業選修學程有「地方社會發展」與「社會工作」兩大學程。其他相關資訊請參考本系網頁:http://social.fgu.edu.tw/、電話:03-9871000 轉 23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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