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大學
文化資產與創意學系 |
學測、英聽篩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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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總成績採計方式及佔總成績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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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總成績同分參酌之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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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階段 | 第二階段 | ||||||||
| 科目 | 檢定 | 篩選 倍率 | 學測成績 採計方式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指定項目 | 檢定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
校系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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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12
| 國文 | -- | -- | -- |
0%
| 審查資料 | -- | 50% |
一、面試
二、審查資料 |
| 招生名額 | 36 | 英文 | -- | -- | -- | 面試 | -- | 50% | ||
| 性別要求 | 無 | 數學 | -- | -- | -- | |||||
| 預計甄試人數 | 108 | 社會 | 底標 | -- | -- | |||||
| 原住民外加名額 | 5 | 自然 | -- | -- | -- | |||||
| 離島外加名額 | 無 | 總級分 | -- | 3 | -- | |||||
| 指定項目甄試費 | 1000 | 英聽 | -- | -- | -- |
| 寄發(或公告)指定 項目甄試通知 | 106.3.17 | 指 定 項 目 內 容 | 審查 資料 | 項目:高中(職)在校成績證明 10 %、自傳(學生自述) 60 %、其他(資料內容詳如說明) 30% 說明:一、「其他」包含:競賽成果(或特殊表現)證明、社團參與證明、學習心得等。二、上述各項資料擇優送審,量力而為,無須刻 意擴增份量;以凸顯個人特色、足以證明自身學習能力為主,資料內容以20頁呈現為宜。 |
| 繳交資料收件截止 | 106.3.28 | |||
| 指定項目甄試日期 | 106.4.7 至 106.4.8 | |||
| 榜示 | 106.4.13 | 甄試 說明 | 一、面試日期請考生二擇一。 二、面試旨在評量考生:1.報考本系的原因及想法 25%、2.對書面審查資料內容進行暸解和提問 25%、3.表達能力 25%、4.舉止態度 25%。 | |
| 甄選總成績複查 截止 | 106.4.18 | |||
| 離島外加名額縣市別限制 | (無) | |||
備註 | 本系旨在培養:1.文化機構公職人員、2.文化產業企劃人員、3.創意產業營運人才、4.創意設計人才。課程著重實務訓練,包括:文化創意設計、多媒體數位技術、行銷管理等。每年暑假均安排實習課程,加強實作能力並與業界建立關係。歡迎對文化創新活用有熱情及興趣的學生加入我們。本系特色課程包含「文化資產學程」、「文化創意學程」、「文化觀光學程」。其他相關資訊請參考本系網頁:http://car.fgu.edu.tw/、電話:03-9871000 轉 218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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