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大學
傳播學系(流行音樂傳播組) |
學測、英聽篩選方式
|
甄選總成績採計方式及佔總成績比例
|
甄選總成績同分參酌之順序
| ||||||
| 第一階段 | 第二階段 | ||||||||
| 科目 | 檢定 | 篩選 倍率 | 學測成績 採計方式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指定項目 | 檢定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
校系代碼
|
130042
| 國文 | -- | -- | *2.00 |
30%
| 審查資料 | -- | 30% |
一、面試
二、審查資料 三、學科能力測驗成績 |
| 招生名額 | 20 | 英文 | -- | -- | *1.00 | 面試 | -- | 40% | ||
| 性別要求 | 無 | 數學 | -- | -- | -- | |||||
| 預計甄試人數 | 60 | 社會 | 底標 | -- | *2.00 | |||||
| 原住民外加名額 | 6 | 自然 | -- | -- | -- | |||||
| 離島外加名額 | 無 | 總級分 | -- | 3 | -- | |||||
| 指定項目甄試費 | 1000 | 英聽 | -- | -- | -- |
| 寄發(或公告)指定 項目甄試通知 | 106.3.17 | 指 定 項 目 內 容 | 審查 資料 | 項目:高中(職)在校成績證明 30 %、自傳(學生自述) 30 %、其他(資料內容詳如說明) 40% 說明:一、「其他」可包含:社團參與證明、學生幹部證明及特殊傳播專長佐證資料……等。二、「自傳」請對自己的個性加以分析,並描述報考傳播學系之動機。三、上述各項資料擇優送審,量力而為,無須刻意擴增份量;以凸顯個人特色、足以證明自身學習能力為主,資料內容以30頁內呈現為宜。 |
| 繳交資料收件截止 | 106.3.28 | |||
| 指定項目甄試日期 | 106.4.7 至 106.4.8 | |||
| 榜示 | 106.4.13 | 甄試 說明 | 一、面試日期請考生二擇一。旨在評量學生:1.對於本系相關知識的了解、2.自我表達能力、3.儀態以及反應思考、4.審查委員亦將針對書面審查資料內容,對考生提問。 二、面試評分項目:表達能力 20%、人格特質與價值觀 10%、思考能力 10%、態度與儀容 10%、系所興趣 10%、校系認同 10%、特殊才能 10%、專業潛能 10%、其他 10%。 | |
| 甄選總成績複查 截止 | 106.4.18 | |||
| 離島外加名額縣市別限制 | (無) | |||
備註 | 本系體察傳播產業變化趨勢,以前瞻性的思維培育未來社會所需之傳播人才。「創意傳播」、「行銷傳播」、「流行音樂傳播」等三大學程專業設計,建構本系教學特色。課程理論與實務並重、在地與國際傳播兼顧;強調創意、創新、創造與創業的觀念與學習,引導同學們進入傳媒與新媒體,成為流行音樂傳播專業人才。相關資訊請參考本系網頁:http://communication.fgu.edu.tw/、電話:03-9871000 轉 23701。 | |||
值得您收藏~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