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3日 星期五

106申請入學-世新大學/法律學系/招生名額/大學學測成績標準

世新大學/法律學系/招生名額/大學學測成績標準
世新大學
法律學系
學測、英聽篩選方式
甄選總成績採計方式及佔總成績比例
甄選總成績同分參酌之順序
第一階段第二階段
科目檢定篩選
倍率
學測成績
採計方式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指定項目檢定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校系代碼
047262
國文----*1.00
50%
審查資料--20%
一、面試
二、英文學科能力測驗
三、國文學科能力測驗
招生名額52英文----*1.00面試--30%
性別要求數學------   
預計甄試人數156社會----*1.00   
原住民外加名額4自然------   
離島外加名額總級分後標3--   
指定項目甄試費1000英聽------   
寄發(或公告)指定
項目甄試通知
106.3.16




審查
資料
項目:高中(職)在校成績證明、自傳(學生自述)、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
說明:1.自傳(自傳限1000字以內)。2.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限500字以內)。 3.審查資料評分比重:在校成績證明50%,自傳及讀書計畫50%。 4.自傳及讀書計畫限使用本系提供之專用表格。(專用表格可於法律學系網站考生專區下載)。
繳交資料收件截止106.3.24
指定項目甄試日期106.4.8

106.4.9
榜示106.4.19甄試
說明
一、於招生名額內,擇優優先錄取低收入考生1名(須於106年3月22日前繳交有效期限內之證明文件)。
二、面試:評量學生對法律基礎概念的認知、邏輯思考及溝通表達之能力。
三、評分比重:對法律的認知50%、社會關懷50%。
四、個人申請甄試日期:本系第2階段甄試日期暫訂2天(4/8-4/9),實際將以報名人數再行調整作業。
甄選總成績複查
截止
106.4.25
離島外加名額縣市別限制(無)


備註
世新大學法律學系於民國85年成立,本系以「誠、正」為基礎核心價值,「公平正義」為傳統教學精神,「學術與實務結合」為實踐目標手段,積極培養具有獨立思辨、追求新知且具有「紮實法律基礎」並「德智兼修」之法律專業人才,讓畢業生無論選擇繼續從事學術深造,或是參與法律專長及其他專業資格之考試,皆能有充足的實力。
聯絡電話:02-22368225#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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