銘傳大學
電子工程學系半導體光電組(桃園校區) |
學測、英聽篩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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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總成績採計方式及佔總成績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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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總成績同分參酌之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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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階段 | 第二階段 | ||||||||
| 科目 | 檢定 | 篩選 倍率 | 學測成績 採計方式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指定項目 | 檢定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
校系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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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6372
| 國文 | -- | -- | *1.00 |
40%
| 審查資料 | -- | 20% |
一、面試
二、學科能力測驗總級分 三、數學學科能力測驗 |
| 招生名額 | 35 | 英文 | -- | -- | *1.00 | 面試 | 70分 | 40% | ||
| 性別要求 | 無 | 數學 | -- | -- | *2.00 | |||||
| 預計甄試人數 | 105 | 社會 | -- | -- | -- | |||||
| 原住民外加名額 | 無 | 自然 | -- | -- | -- | |||||
| 離島外加名額 | 無 | 總級分 | 底標 | 3 | -- | |||||
| 指定項目甄試費 | 900 | 英聽 | -- | -- | -- |
| 寄發(或公告)指定 項目甄試通知 | 106.3.17 | 指 定 項 目 內 容 | 審查 資料 | 項目:高中(職)在校成績證明、自傳(學生自述)、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競賽成果(或特殊表現)證明、證照證明 說明:審查資料僅接受考生透過「審查資料上傳」系統上傳方式繳交之審查資料,不受理考生郵寄之書面資料。 |
| 繳交資料收件截止 | 106.3.24 | |||
| 指定項目甄試日期 | 106.4.8 至 106.4.9 | |||
| 榜示 | 106.4.14 | 甄試 說明 | 1.審查資料僅接受考生透過「審查資料上傳」系統上傳方式繳交之審查資料,不受理考生郵寄之書面資料。 2.面試採口試方式進行,包含儀態、應對,以及從審查之資料中所引發之話題。 3.有關面試及書審之評核項目與評定標準請參閱本系網站高中生專區之招生資訊(http://www.ee.mcu.edu.tw)。 | |
| 甄選總成績複查 截止 | 106.4.19 | |||
| 離島外加名額縣市別限制 | (無) | |||
備註 | 1.本系為追求教學卓越訓練符合職場所需之研究人才,將課程重點分為四大方向:積體電路設計與應用、訊號與系統工程、光電工程及半導體工程。畢業後不論在就業與升學上都有相當優秀的競爭力,歡迎您的加入。 2.本系位於桃園校區,學系網址:http://www.ee.mcu.edu.tw 3.本系聯絡電話:(03)3507001分機339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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