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日 星期四

106申請入學-國立高雄大學/法律學系/招生名額/大學學測成績標準

國立高雄大學/法律學系/招生名額/大學學測成績標準
國立高雄大學
法律學系
學測、英聽篩選方式
甄選總成績採計方式及佔總成績比例
甄選總成績同分參酌之順序
第一階段第二階段
科目檢定篩選
倍率
學測成績
採計方式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指定項目檢定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校系代碼
101062
國文均標--*1.00
40%
審查資料--20%
一、國文學科能力測驗
二、英文學科能力測驗
三、社會學科能力測驗
四、面試
招生名額20英文均標--*1.00面試--40%
性別要求數學------   
預計甄試人數60社會均標--*1.00   
原住民外加名額自然------   
離島外加名額1總級分--3--   
指定項目甄試費1200英聽------   
寄發(或公告)指定
項目甄試通知
106.3.17




審查
資料
項目:高中(職)在校成績證明、自傳(學生自述)、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說明:(無)
繳交資料收件截止106.3.23
指定項目甄試日期106.4.8
榜示106.4.24甄試
說明
一、面試在評量學生應對表達能力、機智反應能力、人格特質及對未來之願景。
二、學測及審查成績特優者得逕予錄取,不須參加本系之面試,錄取名額至多3名,成績採計及佔總成績的比例為:學測成績佔50%,審查資料佔50%,擇優錄取。
甄選總成績複查
截止
106.4.26
離島外加名額縣市別限制1名限澎湖縣


備註
一、本系教學理論與實務並重,開設符合國家產業及文化所需必要選修課程,培養學生法學素養及應用法律能力,以開拓學生國際宏觀胸襟。本系師資優良,均具豐富之教學經驗。畢業生發揮所學機會甚多,得擔任司法官、律師、法制人員、公證人等工作。電話:07-5919549;網址:http://law.nuk.edu.tw/
二、個人申請保留符合照顧弱勢至多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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