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大學
資訊應用學系學習與數位科技組 |
學測、英聽篩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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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總成績採計方式及佔總成績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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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總成績同分參酌之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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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階段 | 第二階段 | ||||||||
| 科目 | 檢定 | 篩選 倍率 | 學測成績 採計方式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指定項目 | 檢定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
校系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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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92
| 國文 | -- | -- | *2.00 |
20%
| 審查資料 | -- | 30% |
一、面試
二、審查資料 |
| 招生名額 | 18 | 英文 | -- | -- | *1.00 | 面試 | -- | 50% | ||
| 性別要求 | 無 | 數學 | -- | -- | -- | |||||
| 預計甄試人數 | 54 | 社會 | 底標 | -- | *1.00 | |||||
| 原住民外加名額 | 2 | 自然 | -- | -- | -- | |||||
| 離島外加名額 | 無 | 總級分 | -- | 3 | -- | |||||
| 指定項目甄試費 | 1000 | 英聽 | -- | -- | -- |
| 寄發(或公告)指定 項目甄試通知 | 106.3.17 | 指 定 項 目 內 容 | 審查 資料 | 項目:高中(職)在校成績證明 25 %、自傳(學生自述) 25 %、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 30 %、其他(資料內容詳如說明) 20% 說明:一、「其他」可包含成果作品、競賽成果(或特殊表現證明)、社團參與證明、大學程式設計先修檢測(APCS)成績……等。二、上述各項資料擇優送審,量力而為,無須刻意擴增份量;以凸顯個人特色、足以證明自身學習能力為主,資料內容以30頁內呈現為宜。 |
| 繳交資料收件截止 | 106.3.28 | |||
| 指定項目甄試日期 | 106.4.7 至 106.4.8 | |||
| 榜示 | 106.4.13 | 甄試 說明 | 一、面試日期請考生二擇一。 二、面試旨在評量學生:1.對於本系相關知識的了解、2.自我表達能力、3.儀態以及反應思考表現、4.特殊才能、專業潛能等,面試委員亦將針對書面審查資料內容,在現場對考生提問。 三、面試評分項目:表達能力 30%、人格特質與價值觀 30%、認同感 30%、其他 10%。 | |
| 甄選總成績複查 截止 | 106.4.18 | |||
| 離島外加名額縣市別限制 | (無) | |||
備註 | 課程規劃除了校通識、院基礎及系核心等基礎學程之外,尚開設有「數位內容設計學程」、「動畫與遊戲設計學程」等專業選修學程,旨在培育「數位內容產業(例如電子書教材設計與開發)」之專業人才。透過課程模組化,滿足結合理論與實務,推展資訊知能與實際應用之目標。本系強調學生專業能力之訓練與培養,「終生導師」的服務概念讓師生之互動更為緊密,以確保教學與學習品質。本系訓練出來的畢業生以其專業能力,無論在升學或就業都能有良好表現。其他相關請參考本系網頁:http://information.fgu.edu.tw/、電話:03-9871000 轉 232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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