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大學
應用外語學系(臺北校區) |
學測、英聽篩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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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總成績採計方式及佔總成績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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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總成績同分參酌之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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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階段 | 第二階段 | ||||||||
| 科目 | 檢定 | 篩選 倍率 | 學測成績 採計方式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指定項目 | 檢定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
校系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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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72
| 國文 | -- | -- | *1.50 |
40%
| 審查資料 | -- | 20% |
一、英文面試
二、英文學科能力測驗 三、國文學科能力測驗 四、審查資料 |
| 招生名額 | 43 | 英文 | 均標 | 3 | *2.00 | 英文面試 | -- | 40% | ||
| 性別要求 | 無 | 數學 | -- | -- | -- | |||||
| 預計甄試人數 | 129 | 社會 | -- | -- | -- | |||||
| 原住民外加名額 | 4 | 自然 | -- | -- | -- | |||||
| 離島外加名額 | 無 | 總級分 | -- | 7 | -- | |||||
| 指定項目甄試費 | 1100 | 英聽 | -- | -- | -- |
| 寄發(或公告)指定 項目甄試通知 | 106.3.16 | 指 定 項 目 內 容 | 審查 資料 | 項目:高中(職)在校成績證明、自傳(學生自述)、英語能力檢定證明 說明:1.自傳係為中英文自傳。2.英語能力檢定證明如全民英檢(GEPT)、多益測驗(TOEIC)、托福測驗(TOEFL)、雅思測驗(IELTS)或同等級之英語能力測驗。3.審查資料請於106年3月27日(一)下午10時前,至甄選委員會系統完成線上上傳,面試當天不再接受書面審查資料。 |
| 繳交資料收件截止 | 106.3.27 | |||
| 指定項目甄試日期 | 106.4.16 | |||
| 榜示 | 106.4.22 | 甄試 說明 | 1.學測及審查成績特優者得逕予錄取,不須參加本系之面試,錄取名額至多4名,總成績為學測成績佔25%(學測成績採計方式:國文1.50、英文2.00)、審查資料佔75%,擇優錄取。2.指定項目甄試成績如有任何一科缺考或零分者,不予錄取。3.完成報名繳費後可至網路報名系統,選擇面試梯次。4.面試時間及順序於面試前2天公告。5.甄試相關最新資訊,請至臺北校區招生考試資訊網http://recruit.usc.edu.tw及學系網頁查看。 | |
| 甄選總成績複查 截止 | 106.4.25 | |||
| 離島外加名額縣市別限制 | (無) | |||
備註 | 本學系課程規劃旨在培育具外語能力之專業人才,課程架構涵蓋商務應用英語、英語教學、文學與翻譯等模組,除鼓勵同學修習國際交流學程、參與境外交換計畫,並提供大四學生至相關機構實習或參訪機會,相關資訊請參考本學系網頁。聯絡電話:(02)25381111轉8311,網址:http://www.afl.usc.edu.tw。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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