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宜大學
寰宇外語教育學士學位學程-類繁星 |
學測、英聽篩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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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總成績採計方式及佔總成績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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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總成績同分參酌之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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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階段 | 第二階段 | ||||||||
| 科目 | 檢定 | 篩選 倍率 | 學測成績 採計方式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指定項目 | 檢定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
校系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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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8532
| 國文 | -- | -- | *1.00 |
50%
| 高中在校排名 | -- | 30% |
一、學科能力測驗總級分
二、高中成績綜合審查 三、高中在校排名 |
| 招生名額 | 10 | 英文 | 均標 | 5 | *2.00 | 高中成績綜合審查 | -- | 20% | ||
| 性別要求 | 無 | 數學 | -- | -- | -- | |||||
| 預計甄試人數 | 50 | 社會 | -- | -- | *1.00 | |||||
| 原住民外加名額 | 無 | 自然 | -- | -- | -- | |||||
| 離島外加名額 | 無 | 總級分 | -- | -- | -- | |||||
| 指定項目甄試費 | 300 | 英聽 | B級 | -- | -- |
| 寄發(或公告)指定 項目甄試通知 | 106.3.17 | 指 定 項 目 內 容 | 審查 資料 | 項目:(無) 說明:(無) |
| 繳交資料收件截止 | -- | |||
| 指定項目甄試日期 | -- | |||
| 榜示 | 106.3.31 | 甄試 說明 | 1.報名資格須完全符合「繁星推薦」之規定,且高中在校排名至少前50%,未符合此條件者請勿報考。 2.指定項目採計「繁星推薦」系統所列成績與排名。 3.高中成績綜合審查採計高中國文、英文、歷史成績排名進行計算。 4.考生不必面試,亦不須繳交審查資料及高中成績單。低收入戶考生依甄選總成績高低逕行錄取1名。 | |
| 甄選總成績複查 截止 | 106.4.21 | |||
| 離島外加名額縣市別限制 | (無) | |||
備註 | 1.本學位學程所有學生必須主修英文並選修第二外語西班牙語,並根據學生志趣修習經貿及英語或華語文教學等專業學程。畢業後可擔任跨國企業經貿人才、國小英語教師、華語文教師、外語領隊或導遊,就業市場寬廣。此外,畢業前須在國內外研習/實習一學期,或攻讀國際雙學位。歡迎全國優秀學子,一起打拼,迎接二十一世紀挑戰,站在全球化浪頭。 2.本系網址:http://www.gflep.pu.edu.tw/main.php 連絡電話:(04)26328001轉19251~ 1925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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