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甲大學
建築專業學院學士班 |
學測、英聽篩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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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總成績採計方式及佔總成績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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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總成績同分參酌之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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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階段 | 第二階段 | ||||||||
| 科目 | 檢定 | 篩選 倍率 | 學測成績 採計方式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指定項目 | 檢定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
校系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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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372
| 國文 | -- | 3 | *1.50 |
50%
| 審查資料 | -- | 10% |
一、學科能力測驗總級分
二、基本設計 三、面試 四、英文學科能力測驗 |
| 招生名額 | 65 | 英文 | -- | 3 | *1.50 | 面試 | -- | 15% | ||
| 性別要求 | 無 | 數學 | -- | -- | *1.00 | 基本設計 | -- | 25% | ||
| 預計甄試人數 | 195 | 社會 | -- | -- | *1.00 | |||||
| 原住民外加名額 | 無 | 自然 | -- | -- | *1.00 | |||||
| 離島外加名額 | 無 | 總級分 | 均標 | 5 | -- | |||||
| 指定項目甄試費 | 1000 | 英聽 | -- | -- | -- |
| 寄發(或公告)指定 項目甄試通知 | 106.3.17 | 指 定 項 目 內 容 | 審查 資料 | 項目:高中(職)在校成績證明 20 %、自傳(學生自述) 20 %、成果作品 30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 30% 說明:審查資料係提供指定項目「面試」、「審查資料」使用,參加第二階段甄試考生皆需繳交。2.審查資料中成果作品為實體作品者可於面試時繳交,其餘請利用網路上傳。 |
| 繳交資料收件截止 | 106.3.24 | |||
| 指定項目甄試日期 | 106.4.8 | |||
| 榜示 | 106.4.20 | 甄試 說明 | 1.基本設計考試時間4小時。2.基本設計:測驗學生生活環境感知能力及掌握空間與設計創作能力。3.基本設計須有圖面表現,請攜帶相關繪圖工具(如:三角板、圓規、代針筆、各種上色工具:如水彩、色筆、麥克筆)。4.優先錄取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考生至多1名。 | |
| 甄選總成績複查 截止 | 106.4.25 | |||
| 離島外加名額縣市別限制 | (無) | |||
備註 | 1.有視覺障礙或辨色力異常宜慎重考慮。2.學院下分三組(建築、室內設計、創新設計學位學程),採大一、大二課程不分流,大三以上學生可選擇修讀五年制建築學位學程、四年制室內設計學位學程、四年制創新設計學位學程,各課程模組之間可互相串連。3.本院網址:http://www.soa.fcu.edu.tw/ 聯絡電話:(04)24517250轉33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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