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大學
家庭研究與兒童發展學系(臺北校區) |
學測、英聽篩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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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總成績採計方式及佔總成績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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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總成績同分參酌之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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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階段 | 第二階段 | ||||||||
| 科目 | 檢定 | 篩選 倍率 | 學測成績 採計方式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指定項目 | 檢定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
校系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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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032
| 國文 | -- | 3 | *1.50 |
50%
| 審查資料 | -- | 25% |
一、國文學科能力測驗
二、英文學科能力測驗 三、數學學科能力測驗 四、面試 |
| 招生名額 | 21 | 英文 | -- | 3 | *1.50 | 面試 | 70分 | 25% | ||
| 性別要求 | 無 | 數學 | -- | -- | *1.00 | |||||
| 預計甄試人數 | 63 | 社會 | -- | -- | *1.00 | |||||
| 原住民外加名額 | 2 | 自然 | -- | -- | -- | |||||
| 離島外加名額 | 無 | 總級分 | 後標 | -- | -- | |||||
| 指定項目甄試費 | 1100 | 英聽 | -- | -- | -- |
| 寄發(或公告)指定 項目甄試通知 | 106.3.16 | 指 定 項 目 內 容 | 審查 資料 | 項目:高中(職)在校成績證明、自傳(學生自述)、個人資料表 說明:1.請於3月16日起至本系網址下載個人資料表格式,並依格式填寫後至甄選委員會系統上傳。2.審查資料請於106年3月27日(一)下午10時前,至甄選委員會系統完成線上上傳,面試當天不再接受書面審查資料。 |
| 繳交資料收件截止 | 106.3.27 | |||
| 指定項目甄試日期 | 106.4.16 | |||
| 榜示 | 106.4.22 | 甄試 說明 | 1.學測及審查成績特優者得逕予錄取,不須參加本系之面試,錄取名額至多2名,總成績為學測成績佔20%(學測成績採計方式:國文1.50、英文1.50、數學1.00、社會1.00)、審查資料佔80%,擇優錄取。2.指定項目甄試成績如有任何一科缺考或零分者,不予錄取。3.完成報名繳費後可至網路報名系統,選擇面試梯次。4.面試時間及順序於面試前2天公告。5.甄試相關最新資訊,請至臺北校區招生考試資訊網http://recruit.usc.edu.tw及學系網頁查看。 | |
| 甄選總成績複查 截止 | 106.4.25 | |||
| 離島外加名額縣市別限制 | (無) | |||
備註 | 本系以「家庭教育」及「幼兒教保」為課程設計主軸,強調理論與實務的結合。 學生可修習教保學程、老人學學分學程,畢業後可取得家庭教育專業人員、教保員、保母人員資格。 本系提供學生海外實習、交換學生(大陸華中師範大學、東北師範大學、美國姊妹校等)進行一學期學習之機會,以增廣視野。 聯絡電話:(02)25381111轉6511,網址:http://fscd.usc.edu.tw。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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