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央大學
光電科學與工程學系 |
學測、英聽篩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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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總成績採計方式及佔總成績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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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總成績同分參酌之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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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階段 | 第二階段 | ||||||||
| 科目 | 檢定 | 篩選 倍率 | 學測成績 採計方式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指定項目 | 檢定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
校系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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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072
| 國文 | 均標 | -- | *1.00 |
50%
| 審查資料 | -- | 25% |
一、審查資料
二、數學學科能力測驗 三、自然學科能力測驗 |
| 招生名額 | 18 | 英文 | 均標 | 5 | *1.25 | 團體面談及認識本系 | 70分 | 25% | ||
| 性別要求 | 無 | 數學 | 均標 | 5 | *1.50 | |||||
| 預計甄試人數 | 54 | 社會 | -- | -- | -- | |||||
| 原住民外加名額 | 2 | 自然 | 均標 | 5 | *1.50 | |||||
| 離島外加名額 | 無 | 總級分 | -- | 3 | -- | |||||
| 指定項目甄試費 | 1000 | 英聽 | -- | -- | -- |
| 寄發(或公告)指定 項目甄試通知 | 106.3.16 | 指 定 項 目 內 容 | 審查 資料 | 項目:高中(職)在校成績證明、自傳(學生自述)、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競賽成果(或特殊表現)證明 說明:競賽成果(或特殊表現)證明無者免附。 |
| 繳交資料收件截止 | 106.3.22 | |||
| 指定項目甄試日期 | 106.4.8 | |||
| 榜示 | 106.4.24 | 甄試 說明 | 1.逕予錄取:招生名額內逕予錄取學測與審查資料成績優異者(學測總級分佔50%、審查資料總成績佔50%),不須參加本系團體面談及認識本系,錄取名額至多3名,錄取名單於3月31日公告在本系網頁。 2.考生須參加團體面談及認識本系,未參加者不錄取。面談日期為106年4月8日(星期六)。 | |
| 甄選總成績複查 截止 | 106.4.27 | |||
| 離島外加名額縣市別限制 | (無) | |||
備註 | 本系以培養高級光學與光電科技人才為宗旨,研究領域包括照明、顯示、光儲存、光通訊、太陽能光電與生醫等光電科技,其中專業技術包括光學設計與檢測、微光學、光電元件、薄膜、雷射與全像科技。除執行大型學術卓越與學界科專計畫外,與國內外學校及產業界也有廣泛的合作,歷年來培育出高級光電人才超過千人以上,為國內最具歷史與規模之光電系所。本系網址:http://www.dop.ncu.edu.tw/,電話:03-4227151轉6526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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