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8日 星期六

106申請入學-靜宜大學/法律學系/招生名額/大學學測成績標準

靜宜大學/法律學系/招生名額/大學學測成績標準

靜宜大學
法律學系
學測、英聽篩選方式
甄選總成績採計方式及佔總成績比例
甄選總成績同分參酌之順序
第一階段第二階段
科目檢定篩選
倍率
學測成績
採計方式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指定項目檢定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校系代碼
018132
國文------
50%
審查資料--0%
一、面試
二、英文學科能力測驗
三、社會學科能力測驗
四、語文表達能力測驗
招生名額60英文後標3*1.50語文表達能力測驗--20%
性別要求數學------面試--30%
預計甄試人數180社會--5*1.50   
原住民外加名額2自然------   
離島外加名額總級分------   
指定項目甄試費1100英聽------   
寄發(或公告)指定
項目甄試通知
106.3.17




審查
資料
項目:高中(職)在校成績證明、自傳(學生自述)
說明:1.自傳及讀書計畫合計以1500字為限。 2.審查資料以15頁內為原則。
繳交資料收件截止106.3.23
指定項目甄試日期106.4.9
榜示106.4.15甄試
說明
1.語文表達能力測驗:採計第一階段學科能力測驗國文科之「語文表達能力測驗」成績。
2.面試:主要評量學生語文表達能力、反應思辨能力及本系相關知識等。評分比重:答詢內容佔60%,表達及組織力佔40%。
甄選總成績複查
截止
106.4.21
離島外加名額縣市別限制(無)


備註
1.本系提供全方位之法學課程及活動,奠定學生紮實的法學基礎,並秉持利他與關懷弱勢之精神,推展法律服務學習,藉由實務實習課程、法律諮詢服務、法治教育推廣、產學合作及法律案件之實地參與,結合理論及實務,強化學生相關經驗,提升就業實力,實踐畢業即就業之目標。
2.本系網址:http://www.law.pu.edu.tw/。聯絡電話:(04)26328001轉分機17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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