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6日 星期四

106申請入學-實踐大學/建築設計學系(臺北校區)/招生名額/大學學測成績標準

實踐大學/建築設計學系(臺北校區)/招生名額/大學學測成績標準

實踐大學
建築設計學系(臺北校區)
學測、英聽篩選方式
甄選總成績採計方式及佔總成績比例
甄選總成績同分參酌之順序
第一階段第二階段
科目檢定篩選
倍率
學測成績
採計方式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指定項目檢定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校系代碼
050092
國文----*1.00
30%
創意設計70分40%
一、創意設計
二、作品集面試
三、英文學科能力測驗
四、數學學科能力測驗
招生名額23英文後標5*2.00作品集面試--30%
性別要求數學--4*1.00   
預計甄試人數69社會----*1.00   
原住民外加名額2自然----*1.00   
離島外加名額總級分--3--   
指定項目甄試費1400英聽------   
寄發(或公告)指定
項目甄試通知
106.3.16




審查
資料
項目:(無)
說明:(無)
繳交資料收件截止--
指定項目甄試日期106.3.26
榜示106.3.31甄試
說明
1、甄試時間訂於106年3月26日(星期日)8:30~17:00,地點於考試前一日在本校東閔紀念大樓(A棟)前及網路公告。2、創意設計未達70分者將不予錄取。3、創意設計係指針對考題以圖像與文字(或其他相關媒材形式)表達思考之創造力與想像力。4、作品集係指學生歷年來之「創作相關成果」而可證明其性向興趣能力者。作品集之編輯整理設計亦屬考量評分之重要參考。※作品集請於第二階段「作品集面試」時繳交,請勿先郵寄。
甄選總成績複查
截止
106.4.7
離島外加名額縣市別限制(無)


備註
1、本學系教學理念強調「工藝美學」、「人文視野」與「建築專業」之深化與融合。教育目標在培養具整體觀照文化視野、美學素養、跨領域整合與專業執行能力之建築設計專業人才。教學規劃充分運用設計學院相關設計學系教學資源與都會豐富的文化學術資源。2、本學系因教學過程中需使用機械設備及各項加工機具,故聽障、視障或肢障者宜慎重考慮就學之適應能力。
聯絡電話:(02)25381111轉7311,網址:http://www.arch.usc.edu.tw,E-mail:arch@g2.us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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