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大學
媒體傳達設計學系創意媒體設計組(臺北校區) |
學測、英聽篩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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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總成績採計方式及佔總成績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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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總成績同分參酌之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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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階段 | 第二階段 | ||||||||
| 科目 | 檢定 | 篩選 倍率 | 學測成績 採計方式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指定項目 | 檢定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
校系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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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082
| 國文 | -- | -- | *2.00 |
30%
| 創意設計 | 70分 | 30% |
一、創意設計
二、作品集面試 三、英文學科能力測驗 四、國文學科能力測驗 |
| 招生名額 | 28 | 英文 | 後標 | -- | *2.00 | 作品集面試 | -- | 40% | ||
| 性別要求 | 無 | 數學 | -- | -- | *1.00 | |||||
| 預計甄試人數 | 84 | 社會 | -- | -- | *1.00 | |||||
| 原住民外加名額 | 1 | 自然 | -- | -- | *1.00 | |||||
| 離島外加名額 | 無 | 總級分 | -- | 3 | -- | |||||
| 指定項目甄試費 | 1400 | 英聽 | -- | -- | -- |
| 寄發(或公告)指定 項目甄試通知 | 106.3.16 | 指 定 項 目 內 容 | 審查 資料 | 項目:(無) 說明:(無) |
| 繳交資料收件截止 | -- | |||
| 指定項目甄試日期 | 106.3.26 | |||
| 榜示 | 106.3.31 | 甄試 說明 | 1、甄試時間:8:30~17:00,地點於考試前一日在本校東閔紀念大樓(A棟)前及網路公告。2、「創意設計」係指針對考題利用文字與圖像表達思考之創造力與想像力,其成績未達70分者將不予錄取。3、作品集係指考生本人近年來藝術設計相關作品與其他表現之證明資料,包含自我介紹、個人生活近照,形式不拘,經編輯整理後呈現。如為電腦檔案請事先以平面輸出以利審查,請備妥一式三份於面試當天攜帶,切勿預先郵寄。 | |
| 甄選總成績複查 截止 | 106.4.7 | |||
| 離島外加名額縣市別限制 | (無) | |||
備註 | 1、注重發展新媒體設計、電腦輔助設計、互動程式等課程,主軸專業課程採用分組小班教學。2、提供績優生於國內外知名企業公司建教合作與優先就業機會。3、本學系因教學過程中需使用機械設備及各項加工機具,故聽障、視障或肢體殘障者宜慎重考慮就學之適應能力。4、畢業製作必需通過本系認定之對外展演發表,並需達到本系認定之水準始獲得該專業畢業學分。聯絡電話:(02)25381111轉7211,網址:http://sccd.usc.edu.tw。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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