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正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 |
學測、英聽篩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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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總成績採計方式及佔總成績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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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總成績同分參酌之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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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階段 | 第二階段 | ||||||||
| 科目 | 檢定 | 篩選 倍率 | 學測成績 採計方式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指定項目 | 檢定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
校系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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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72
| 國文 | 前標 | 3 | *1.00 |
50%
| 審查資料 | -- | 50% |
一、學科能力測驗總級分
二、國文學科能力測驗 三、英文學科能力測驗 四、社會學科能力測驗 |
| 招生名額 | 33 | 英文 | 前標 | 3 | *1.00 | |||||
| 性別要求 | 無 | 數學 | 均標 | 8 | *1.00 | |||||
| 預計甄試人數 | 99 | 社會 | 前標 | 5 | *1.00 | |||||
| 原住民外加名額 | 1 | 自然 | -- | -- | -- | |||||
| 離島外加名額 | 無 | 總級分 | 前標 | 3 | -- | |||||
| 指定項目甄試費 | 1000 | 英聽 | -- | -- | -- |
| 寄發(或公告)指定 項目甄試通知 | 106.3.17 | 指 定 項 目 內 容 | 審查 資料 | 項目:高中(職)在校成績證明 40 %、自傳(學生自述) 10 %、其他(有利甄選之資料) 50% 說明:1.自傳請以中文撰寫,正文中文字體請用標楷體12點,英文字體用Times New Roman 12點,字數不超過1,000字。 2.其他有利甄選資料:如競賽、社團參與、學生幹部、英語能力、證照、社會服務等證明,英語能力可出具大考中心高中英語聽力測驗成績或其他英語能力檢定證明等。 |
| 繳交資料收件截止 | 106.3.23 | |||
| 指定項目甄試日期 | -- | |||
| 榜示 | 106.4.21 | 甄試 說明 | 1.本系指定項目僅辦理資料審查,考生不需到校面試。 2.保留招生名額1名,優先錄取達最低錄取標準之低收入戶學生(低收入戶證明繳交方式詳見本校【重要事項說明】)。 | |
| 甄選總成績複查 截止 | 106.4.25 | |||
| 離島外加名額縣市別限制 | (無) | |||
備註 | ※甄試通知於3/17網路公告(不個別郵寄書面),相關規定(含審查資料上傳)詳見本校【重要事項說明】。 本系除民商法、刑事法、公法,及民刑訴訟法外,並使學生得以接觸有關企業暨國際經貿法、智慧財產權法、以及財稅法之課程。學生於畢業後可參加高普考、律師與司法官考試,亦可從事會計師、金融企業法務人員或財稅專業律師等工作 本系網址:http://www.ccunix.ccu.edu.tw/~deptflaw/ 聯絡電話:05-2720411轉252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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