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6日 星期三

106申請入學-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招生名額/大學學測成績標準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招生名額/大學學測成績標準


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學測、英聽篩選方式
甄選總成績採計方式及佔總成績比例
甄選總成績同分參酌之順序
第一階段第二階段
科目檢定篩選
倍率
學測成績
採計方式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指定項目檢定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校系代碼
005162
國文前標3*1.50
50%
審查資料--20%
一、面試
二、國文學科能力測驗
三、英文學科能力測驗
四、學科能力測驗總級分
招生名額100英文前標3.5*1.50面試--30%
性別要求數學----*1.00   
預計甄試人數300社會----*1.25   
原住民外加名額2自然------   
離島外加名額總級分--4--   
指定項目甄試費1000英聽------   
寄發(或公告)指定
項目甄試通知
106.3.17




審查
資料
項目:高中(職)在校成績證明、自傳(學生自述)、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競賽成果(或特殊表現)證明
說明::審查資料提供指定項目「審查資料」及「面試」使用。
繳交資料收件截止106.3.23
指定項目甄試日期106.4.9
榜示106.4.20甄試
說明
1.本校於106年3月10日網頁公告指定項目甄試通知單,請考生先行詳閱並預作準備(http://www.scu.edu.tw/點選「招生訊息」)。2.通過第一階段篩選考生,本校不再另函通知,請務必至本校網頁「招生訊息」查詢個人繳費資訊,並於106年3月23日22時前上傳書面審查資料與繳交甄試費(由於時間緊迫,請有意報名考生預為籌備相關資料)。3.通過篩選並完成繳費考生,務必依「指定項目甄試通知單」規定時間上本校網頁選填考試當日面試時段。面試時間表公告後,除非經審核通過,一律不予異動,請考生審慎考慮。
甄選總成績複查
截止
106.4.24
離島外加名額縣市別限制(無)


備註
1.本系素有優良傳統,然受制於考試配分,致入學學生每有不合志趣而影響學習與教學成效者,故本系希望在多元入學公平性之前提下,提供拔擢優秀高中學生的機會。2.本系將另安排「迷你課程」,提供錄取本系之正備取生免費參加,俾利銜接大學生涯。3.本系網址:http://www.scu.edu.tw/law 聯絡電話:(02)23111531轉2515。4.本系提供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考生擇優1名,於第二階段指定項目「面試」原始分數加分5%優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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