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5日 星期二

106申請入學-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招生名額/大學學測成績標準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招生名額/大學學測成績標準

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學系
學測、英聽篩選方式
甄選總成績採計方式及佔總成績比例
甄選總成績同分參酌之順序
第一階段第二階段
科目檢定篩選
倍率
學測成績
採計方式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指定項目檢定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校系代碼
006352
國文----*2.00
40%
審查資料--0%
一、面試
二、英文學科能力測驗
招生名額85英文----*2.00面試60分60%
性別要求數學----*1.00   
預計甄試人數170社會----*2.00   
原住民外加名額1自然----*1.00   
離島外加名額2總級分前標2--   
指定項目甄試費1150英聽------   
寄發(或公告)指定
項目甄試通知
106.3.17




審查
資料
項目:高中(職)在校成績證明、自傳(學生自述)、競賽成果(或特殊表現)證明、社團參與證明、英語能力檢定證明
說明:1.自傳內容應含性格之自我分析、過去的教育經驗、未來生涯規劃三部分,以A4格式打字,長度以5頁為限。2.審查資料僅供面試參考。3.競賽成果證明、社團參與證明及英語能力檢定證明盡量提供即可(學校中之期中考、期末考之獎狀毋須檢附)。
繳交資料收件截止106.3.23
指定項目甄試日期106.4.15
榜示106.4.24甄試
說明
1.面試場次表預計於106年4月11日公告於法律系網頁,面試當天不必攜帶任何資料。
2.通過第一階段篩選者,請務必至本校招生專區網頁http://www.nccu.edu.tw/zh_tw/admissions查詢第二階段甄試注意事項。
甄選總成績複查
截止
106.4.27
離島外加名額縣市別限制1名限澎湖縣、1名限金門縣


備註
依本校學則第41條規定,新生須有特殊事故,始得辦理休學。法學院新生入學,除有因服役、懷孕、生產、撫育未滿三歲之幼兒或其他經院務會議認可之特殊事由外,須經1/3學期後,始得辦理休學。
法律系網址:http://www.law.nccu.edu.tw/main.php
聯絡人:(02)29393091分機51414 蘇助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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