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正大學
運動競技學系 |
學測、英聽篩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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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總成績採計方式及佔總成績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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術科考試篩選、採計方式及佔總成績比例
| 甄選總成績同分參酌之順序 | ||||||||||
第一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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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階段
| 第一階段 | 第二階段 | |||||||||||
| 科目 | 檢定 | 篩選 倍率 | 學測成績 採計方式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指定項目 | 檢定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術科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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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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篩選
倍率 |
術科成績
採計方式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
校系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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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02
| 國文 | -- | -- | *1.00 |
20%
| 審查資料 | 65分 | 20% | 體育(百分等級) | -- | -- | -- | 0% | 一、面試 二、審查資料 三、學科能力測驗成績 |
| 招生名額 | 15 | 英文 | -- | -- | *1.00 | 面試 | -- | 60% | |||||||
| 性別要求 | 無 | 數學 | -- | -- | *1.00 | ||||||||||
| 預計甄試人數 | 225 | 社會 | -- | -- | *1.00 | ||||||||||
| 原住民外加名額 | 2 | 自然 | -- | -- | *1.00 | ||||||||||
| 離島外加名額 | 無 | 總級分 | -- | 15 | -- | ||||||||||
| 指定項目甄試費 | 1200 | 英聽 | -- | -- | -- |
| 寄發(或公告)指定 項目甄試通知 | 106.3.17 | 指 定 項 目 內 容 | 審查 資料 | 項目:學習檔案 20 %、其他(運動傑出表現) 80% 說明:1.運動傑出表現係以競賽成績達全運會、全中運或全國單項運動錦標賽(教育部指定盃賽),獲個人或團體專項前八名(或網球、羽球青少年年度全國排名前16名、網球個人中華網協主辦之青少年排名賽前8名、射箭70公尺雙局600分以上)證明。2.學習檔案(含自傳、讀書計畫、證照等有利審查之資料,限1000字以內)表格請至本系網頁下載。 | 術科說明: 不須參加術科考試 |
| 繳交資料收件截止 | 106.3.23 | ||||
| 指定項目甄試日期 | 106.4.14 | ||||
| 榜示 | 106.4.21 | 甄試 說明 | 1.運動傑出表現僅採計就讀高中期間之競賽成績證明且個人專項為網球、羽球、跆拳道、角力、射箭、游泳、定向越野等7種項目,不符競賽成績項目及要求者均不得參加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網球係指硬式網球) 2.運動傑出表現之競賽成績證明以參賽獎狀或競賽得獎證明為主(需由高中學校相關單位確認無誤)。 3.面試分數評分如下:參與運動競賽狀況(70%),儀表反應及表達能力(30%)。 | ||
| 甄選總成績複查 截止 | 106.4.25 | ||||
| 離島外加名額縣市別限制 | (無) | ||||
備註 | ※甄試通知於3/17網路公告(不個別郵寄書面),相關規定(含審查資料上傳)詳見本校【重要事項說明】。 招收網球3名、羽球2名、跆拳道3名、角力1名、射箭3名、游泳2名、定向越野1名,共7種項目(各運動項目之招生名額,於該運動項目錄取不足額時,得依分項甄選總成績高低互相流用),原住民須具備前述運動專長並符合競賽成績要求始得申請(若以外加名額錄取時,不分項錄取)。 本系網址:http://das-sle.ccu.edu.tw/聯絡電話:(05)2720411轉265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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