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3日 星期一

106申請入學-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財經法學組/招生名額/大學學測成績標準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財經法學組/招生名額/大學學測成績標準

國立臺灣大學
法律學系財經法學組
學測、英聽篩選方式
甄選總成績採計方式及佔總成績比例
甄選總成績同分參酌之順序
第一階段第二階段
科目檢定篩選
倍率
學測成績
採計方式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指定項目檢定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校系代碼
001572
國文頂標5*1.00
40%
審查資料--0%
一、社會學科能力測驗
二、英文學科能力測驗
三、數學學科能力測驗
四、國文學科能力測驗
招生名額12英文頂標2*1.00口試70分60%
性別要求數學前標--*1.00   
預計甄試人數24社會頂標2*2.00   
原住民外加名額1自然------   
離島外加名額1總級分------   
指定項目甄試費1500英聽------   
寄發(或公告)指定
項目甄試通知
106.3.16




審查
資料
項目:高中(職)在校成績證明、自傳(學生自述)、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競賽成果(或特殊表現)證明、社團參與證明、英語能力檢定證明
說明:1.上述之競賽成果(或特殊表現)證明、社團參與證明(含志工服務證明)及英語能力檢定證明(可繳交大學入學考試中心高中英語聽力測驗成績單及其他英檢證明),每項均以5筆為限。2.審查資料內容不得透露學科能力測驗成績。
繳交資料收件截止106.3.20
指定項目甄試日期106.4.16
榜示106.4.24甄試
說明
1.口試時間:4月16日上午9:00起,地點:法律學院霖澤館。
2.詳細口試時間、地點請於4月13日中午12:00起見本系網站公告,不另通知。
3.口試成績包含書面審查資料,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甄選總成績複查
截止
106.4.25
離島外加名額縣市別限制1名限澎湖縣


備註
1.聯絡電話:(02)33668911。2.本系網址: http://www.law.ntu.edu.tw。3.本系三組畢業學分及課程要求均完全相同。4.通過第一階段篩選者,請務必於3月16日9:00起至http://reg.aca.ntu.edu.tw/106app.asp詳閱本校相關規定及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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